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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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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1-5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0056,证券简称:皇庭国际)已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8日、29日、3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意发功率增资并签署〈增资合同书〉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了该次董事会决议及《关于投资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45)等相关公告,对公司投资收购德兴市意发功率半导体有限公司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披露和说明。

  2021年12月 30日,公司大股东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与陈焕忠先生、高宁宇先生分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同时郑小燕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为兄妹关系,为郑康豪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于近日增持公司部分B股,增持后郑小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合计7,135,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

  经核查,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购买公司股票,也未主动减持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1-5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皇庭国际”)收到大股东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产控”)的通知,皇庭产控与陈焕忠先生、高宁宇先生分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背景

  协议签署前,皇庭产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投资”)、百利亚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亚太”)、皇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庭国际集团”)、郑康豪先生、陈巧玲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34,776,900股、242,180,851股、72,634,060股、12,655,252股、1,371,626股,9,810,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9.99%、20.62%、6.18%、1.08%、0.12%、0.84%,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3,428,8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82%。

  郑小燕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康豪先生为兄妹关系,为郑康豪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于近日增持公司部分B股,增持后郑小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合计7,135,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

  协议签署前,陈焕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675,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3%;高宁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4%。

  协议签署后,皇庭产控及其一致行动人皇庭投资、百利亚太、皇庭国际集团、郑康豪先生、陈巧玲女士、陈焕忠先生、高宁宇先生、郑小燕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1,440,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21%。

  二、皇庭产控与陈焕忠先生《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陈焕忠

  (二)协议签署日期

  本协议于2021年12月30日签署。

  (三)协议主要条款

  第一条 双方承诺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下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时,双方须协商一致,形成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双方应确保作为公司股东行使权利时双方意见保持一致: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发行股票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其他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

  第二条 双方根据本协议行使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双方均应作出适当让步,直至达成一致后按照一致意见行使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双方最终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同意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第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协议签署日起满36个月为止。

  三、皇庭产控与高宁宇先生《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高宁宇

  (二)协议签署日期

  本协议于2021年12月30日签署。

  (三)协议主要条款

  第一条 双方承诺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行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对公司的股东权利时,双方须协商一致,形成一致意见行使股东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须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发行股票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其他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

  第二条 双方根据本协议行使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双方均应作出适当让步,直至达成一致后按照一致意见行使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双方最终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同意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第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协议签署日起满18个月为止。

  四、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协议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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