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301,226,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2%。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
2021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新希望化工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6/30~2021/12/2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791,1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1年12月29日,新希望化工减持时间届满,根据新希望化工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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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刘永好先生为新希望化工、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三家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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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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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希望化工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持有公司17.32%股份。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内,公司股东新希望化工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市场情况未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内,公司股东新希望化工根据其经营情况及市场情况未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