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披露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滨化转债”赎回的公告》。因工作人员失误,在公告的“重要内容提示”部分中将赎回登记日写为2021年1月10日,赎回发放日写为2021年1月11日。现更正如下:
赎回登记日:2022年1月10日
赎回款发放日:2022年1月11日
除此之外,《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滨化转债”赎回的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为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