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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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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6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变动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本公司副总经理李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斌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李斌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党委书记等职务。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审计部部长的议案》,董事会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审计部部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斌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原定任期为三年,自2020年1月15日起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00股,李斌先生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的相关规定。此外,李斌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李斌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李斌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编号:2021-07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信息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2月29日,公司在总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位,实际出席董事7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2022年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思路及对策措施:2022年生产熟料1,491万吨,产销水泥2,080万吨。1、做大做强水泥主业,加快绿色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和标准化建设,提升水泥主业竞争实力;推进窑系统综合技术改造、替代燃料技术改造、分别粉磨配制水泥技术,降低能耗指标,减少熟料消耗;积极探索通过战略合作、并购重组等方式,扩大水泥产业规模。2、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建设光伏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等项目;借助专业机构力量,找准发展方向,推进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实现良好效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协调发展。3、优化经营管理模式,促进混凝土产业健康发展。4、深入推行企业管理,多措并举促全面降本增效。

  《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是公司自身提出的内部生产经营目标,不是盈利预测,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制订《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鉴于审计部部长刁东庆先生即将退休,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决定聘任李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部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刁东庆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李斌先生简历

  李斌:男,1967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1989年7月至2009年5月先后担任梅州市文福水泥有限公司工会干部,蕉岭恒基建材有限公司副经理,本公司前身广东塔牌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惠州龙门分公司副经理、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 2010年6月至2013年5月任本公司职工董事。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以及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28日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6年1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6年1月至今担任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李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000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徐永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徐永寿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3,845,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2021年12月29日,公司接到徐永寿先生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28日,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已届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徐永寿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徐永寿先生的上述股份来源于首发前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徐永寿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四、备查文件

  徐永寿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徐永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大股东徐永寿先生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持本公司股份93,657,0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86%)的股东徐永寿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3,845,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徐永寿

  2、截止本公告日,徐永寿持有公司股份93,657,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23,84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2%。

  4、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二)截止本公告日,徐永寿先生无尚未到期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徐永寿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徐永寿先生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徐永寿先生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徐永寿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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