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98 证券简称:中国外运 公告编号:临2021-054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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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11层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4日
至2022年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李倩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将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临2021-055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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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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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于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亲自、通过邮寄或传真将该等出席通知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及地点: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于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在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将出席登记有关文件送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1月20日)。
2、登记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2)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备置于下述联系地址。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备置于本次股东大会登记地点。
(4)股东出席会议时亦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以备验证。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10层(邮编100029)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电话:010-52295720
传真:010-52296519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会议出席通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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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如受托人无法参加股东大会,同意受托人根据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转授并委托第三人投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第三人应根据受托人的意愿表决。
附件2:会议出席通知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通知
股东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量:股
本人/本公司拟出席/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于2022年1月24日14:00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11层1号会议室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联系电话:
签 署: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中国外运股东名册所载的股东全名及地址。
2. 请填写所持中国外运的股数总数。
3. 请填妥并签署本出席通知,以邮寄或传真或亲自送递的方式于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中国外运资本运营部(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10层,邮编100029,或传真号码010-52296519)。未能签署或寄回本出席通知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2021-055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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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股权登记日后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倩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李倩女士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审计委会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未持有公司股票。
李倩女士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对该次董事会审议的涉及征集事项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将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促进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及时间:2022年1月24日14点00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11层1号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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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征集对象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年1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分别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H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
股权登记日后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止。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就A股股东而言)或H股股东通知中所附独立董事授权委托书(就H股股东而言)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就A股股东而言: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所提交的上述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就H股股东而言:
请依据H股股东通知所附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通过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日为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
A股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10层
收件人:资本运营部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010-52295720
传真:010-52296519
H股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收件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姓名,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或者有关H股股东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委托书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2022年1月19日交易结束时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4、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如果无法判断投票时间,且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适用授权委托书/委任表格或其他投票方式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就同一议案的表决内容不一致,则以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的表决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征集人:独立董事李倩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1: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倩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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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