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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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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1-103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69号)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393,048股,发行价格为33.38元/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230Z0152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9,999,942.2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36,769,854.5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2021年7月分别与广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民生银行自贸实验区支行、九江银行合肥望江西路支行、中信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兴业银行屯溪路支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本次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成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结息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广发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民生银行自贸实验区支行、九江银行合肥望江西路支行、中信银行合肥望湖城支行、兴业银行屯溪路支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前述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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