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172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海波、段浩然、彭威洋、闫康平、李双海、陈振华,合计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变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的议案》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由控股子公司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鹏越”)实施建设,因生产工艺优化调整、建筑材料价格变化、人工费用增长等情况,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建设期限等内容进行变更,投资金额由10.20亿元变更为18.86亿元;建设期限由18个月变更为24个月。根据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5.81亿元及其孳息,建设金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及广西鹏越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变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将于近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将持有的天一矿业49%股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福祺矿业的议案》
本公司拟将直接持有的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矿业”)49%股权全部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贵州福祺矿业有限公司,本次划转旨在进一步整合矿山资源,优化公司旗下控股和参股矿山企业的组织架构、提升经营效率。本次划转发生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划转尚需取得天一矿业其他股东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将持有的天一矿业49%股权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福祺矿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173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的议案》,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生产工艺优化调整、建筑材料价格变化、人工费用增长等情况,拟对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80,002,000股,发行价格为11.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09,622,74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649,669.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973,070.88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额1,046,240.28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890,926,830.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20CDA40176号《验资报告》。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情况,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890,926,830.60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公司已对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持续督导机构和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1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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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变更的具体情况、原因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本次变更涉及的募投项目为“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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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年均销售收入”、“年均利润总额”均为预计数据,不代表本公司对未来年度的业绩承诺。
变更后该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限预计为2022年12月31日前。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原因
募投项目“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对产品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受建筑材料价格上涨、人工费用增长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发生变化。
三、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变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变更是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产品生产工艺优化调整、建筑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及人工费用增长所致,本次调整并未实质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投资金额调整后,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测算效益优于变更前募投项目测算效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相关情况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因产品生产工艺优化调整、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及人工费用增长等原因变更项目投资金额、建设期限等内容,符合近阶段建筑材料市场行情变化趋势,项目投资金额变更,但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变,仍为实际募集到的募集资金及孳息,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及广西鹏越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项目建设期限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及实际建设情况予以调整,符合客观事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此次募投项目相关变更情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川恒股份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川恒股份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174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天一矿业49%股权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福祺矿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为进一步整合矿山资源,优化公司旗下控股和参股矿山企业的组织架构、提升经营效率,公司拟将直接持有的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矿业”)49%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全资子公司贵州福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祺矿业”)。
2、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划转在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股权划转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划入公司的基本情况
1、福祺矿业的基本情况
名称:贵州福祺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MA7EG39M5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海斌
注册资本:肆佰伍拾万圆整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0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福祺矿业为本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3、福祺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划转前后的公司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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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一矿业的基本情况
名称: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25795250643X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立锋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陆仟捌佰捌拾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矿开采、加工及购销,磷化工生产及相关产品购销,磷化工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与转让,其他矿产资源加工和购销;新材料研发与制造。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银盏镇太平社区麒龙摩尔城财富中心B座24层
四、股权划转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划转旨在进一步整合矿山资源,优化公司旗下控股和参股矿山企业的组织架构、提升经营效率。
2、本次划转发生在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划转尚需取得天一矿业其他股东同意,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175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在四川成都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陈明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变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的议案》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20万吨/年半水-二水湿法磷酸及精深加工项目”,由控股子公司广西鹏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鹏越”)实施建设,因生产工艺优化调整、建筑材料价格变化、人工费用增长等情况,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建设期限等内容进行变更,投资金额由10.20亿元变更为18.86亿元;建设期限由18个月变更为24个月。根据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5.81亿元及其孳息,建设金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及广西鹏越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变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建设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3)。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将于近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1-176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专利证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证书号:第4827822号)1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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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专利的取得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