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1-032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2021年12月28日,公司以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文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583 股票简称:海油工程 编号:临2021-028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12月28日,公司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毅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实到董事7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邱健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同步。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额度总额258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授信文件。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签订相关购买理财产品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该等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加强授信集中管理,节约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为部分全资子公司使用本公司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业务,或获取独立银行授信时提供合理必要的担保,本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担保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出具母公司担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为该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的详细情况及独立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同意公司2022年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20亿美元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限于银行资产规模在国内排名前十位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穆迪评级A级以上的大型外资银行,套期保值业务产品限于一年(含)期以内的外汇远期、期权交易。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12月31日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详细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油工程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
公司2022年计划投资10.54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基地建设、专业技术服务装备、科研资本性支出、信息化建设、节能低碳、环境治理、办公设备及慈善公益事业等项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购置浮体平台大型龙门起重机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浮体项目大型分段、上部模块总装能力和效率,提高装焊平台甲板片预制和模块建造能力,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子公司”)购置1台800吨级龙门起重机,投资总额约1.41亿元人民币,全部投资由青岛子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并批准其可研报告。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海油工程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海油工程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22年度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5.00亿元
●委托理财受托方:授权公司管理层选取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主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信托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大额存单除外)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作出了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21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决议。
根据上述决议,截至2021年12月27日,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滚动操作,共购买30期理财产品,其中单日最高投资余额70.00亿元,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约3.75%。
鉴于上述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现金管理工作依法合规进行,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签订相关购买理财产品协议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85.0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签订相关购买理财产品协议,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多样化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流动资金。
公司预计2022年现金流将持续改善,资金余额峰值预计95.00亿元,理财资金峰值85.00亿元。
以上较好的资金余额情况为公司2022年度使用不超过85.0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风险
(1)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产品投资风险小,本金安全有保障。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风险相对较高,存在极端情况下委托理财本金损失的可能。
(2)委托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投资可能会受到各类市场波动的影响。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开展业务,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4)委托理财产品的购买、转让、提前中止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收益确认方式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管理层都在董事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进行决策。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建立了理财业务内部审批流程,从决策层对理财业务进行把控。公司也将持续加强交易对手管理、理财工具风险评估、投资期限管理,对理财产品底层资产风险收益进行充分评估,遴选适合公司风险偏好的产品,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三要素均衡水平持续稳定。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建立台账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通过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途径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资金使用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85.0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2022年度理财产品品种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相关品种,旨在多样化现金管理工具,进一步提升差异化的流动性分层管理能力,增加效益贡献。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
(四)投资期限
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大额存单除外)。
(五)投资策略
综合考虑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开展计划如下:三年期以内可转让大额存单不超过20.00亿元;一年期以内非保本投资理财不超过25.00亿元;货币市场基金不超过10.00亿元;一年期以内结构性存款灵活配置。
(六)风险控制分析
为规范和管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和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投资及理财业务管理细则》,对金融投资及理财业务的管理原则、投资范围、审批权限、操作流程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
1.公司每次购买理财产品会向不少于三家机构询价,并对拟选择的理财产品按照穿透至底层资产和收益机制的原则进行分析,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预期达标情况、底层资产或挂钩标的风险(如涉及)、理财产品性质、期限等,综合确定拟购买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加强交易对手管理,其发行人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具备较丰富的产品管理经验,历史业绩良好,市场口碑好。公司原则上优先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合作,和管理规模较大的基金管理公司合作。
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让方的情况
为了最大限度避免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合规风险,公司未来十二个月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手将主要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管理规模较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中选取。如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状况如下:
金额: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2021年初资金余额(含未到赎回期的委托理财余额)72.72亿元,预计2021年末资金余额(含未到赎回期的委托理财余额)约80.54亿元。截至12月27日,已支付但尚未到期赎回的委托理财产品共有18笔,合计金额为64.00亿元,占本年末资金余额的比例79%。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造成较大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27日,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70.00亿元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购买了30期理财产品,已产生实际收益1.43亿元,占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2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属于投资所得,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不对经营性现金流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业务操作上可能存在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签订相关购买理财产品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截至2021年12月27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备注:实际投入金额为过去十二个月新增产品投入的本金;实际收回本金为过去十二个月内到期产品收回的本金;尚未收回本金金额为未到期产品本金。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术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两家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
● 担保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担保情况
经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公司为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术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北京高泰深海技术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提供了合计不超过8.00亿元的授信担保额度,用于子公司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担保,担保期限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担保期间,子公司共使用公司授信额度开立18笔保函,金额合计6.68亿元,额度使用峰值5.72亿元。保函费率较商业银行降低75.00%,节约手续费约321万元。
担保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二)本次担保情况
鉴于前次担保期届满,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加强授信集中管理,充分发挥集团授信优势,节约整体财务费用,本公司拟同意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术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继续使用本公司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为此提供必要的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0亿元,担保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的相关制度,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228,561.47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后海滨路3168号中海油大厦B290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闵兵
经营范围:水下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含潜水及水下机器人工程),水下设施的检测、维修、安全评估(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海洋石油平台导管架、钢结构的制造安装;海洋石油海底管道铺设作业、普通金属结构件的制造安装;海洋油气田平台机械修理、电器仪表修理、管道维修、设备安装调试;陆地油气终端处理厂、化工厂、LNG、LPG、电厂等油气管道及相关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改造与维修;海上油气、船舶维修、生产设施结构及采油设备的无损检验;土木建筑工程;涂装(不含限制项目)。脚手架搭设服务。(以上制造、安装、维修项目场地另设)经营港口业务;国内船舶管理;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船舶运输;国内沿海普通货物运输。
财务情况: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深圳海油工程水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3月8日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江路492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屹
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承担各类海洋石油建设工程的施工和其他海洋工程施工;陆地石油化工工程施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海洋油气开发工程及配套工程的建设与安装、石油工业工程建筑;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舾装、油气处理工程建设及修缮;工业民用钢结构工程建设与安装;卷管建造;阳极铸造;质量控制和检测;NDT、理化、测量测绘及相关技术服务;检验业务;海上构筑物安装;海洋工程、建筑工程、基础工程检测、监测、安全评估、设计维修;水上结构、管线检修;水下检测及潜水工程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业务;承包境外海洋石油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船舶制造(不含渔业船舶及国家专项审批的船舶);办公楼、厂房、船舶、海上结构物陆地建造所需各类机械设备租赁及相关服务;销售钢材、管件、电缆、阀门、仪器仪表、五金交电、保温材料、消防器材、焊接材料;水路货物运输;港口服务;普通货物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冷库、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
财务情况: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100%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正常的生产经营安排,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有利于为其业务发展提供保障,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
2.公司此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随时掌握其资信状况,能够严格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3.该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4.该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授信担保生效后,本公司对外担保共计6项,全部是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担保金额约6.20亿美元,占本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7.42%(按照2021年12月16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680计算)。全部担保事项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美元
■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海油工程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2021年9月30日报表)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1-031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拟于2022年度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20亿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不超过1.20亿美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12月31日内有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签订外币合同,当汇率出现波动时,将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为规避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择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锁定汇率风险,使公司聚焦主业,实现稳健经营。
二、本次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公司坚持中性汇率风险管理理念,将分步骤、分层次,主动管理汇率风险。结合公司海外项目外币收支预测,公司2022年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20亿美元。
(二)合作银行限定
1. 境内银行:银行资产规模在国内排名前十位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
2. 境外银行:渣打银行、摩根大通银行等穆迪评级A级以上的大型外资银行。
(三)套期保值业务产品限定
1. 限于一年(含)以内的中短期产品;
2. 限于与汇率相关的远期、期权交易。
(四)授权及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12月31日内有效。
(五)流动性安排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应正常合理的生产经营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六)业务流程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业务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的原则,以降低汇率风险敞口为目的。业务开展规模、期限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内,与资金需求合同一一对应。业务开展与公司资金实力、交易处理能力相适应,不开展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一)操作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细则》,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跟踪管理、业务核算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交易行为,控制操作风险。
(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谨慎选择交易对手,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降低信用风险。
(三)交易工具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认可度高的远期结售汇、期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国资委风险管控要求。
(四)流动性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基于公司外币收支及风险敞口预测,业务开展规模、期限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内,流动性风险低。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实际经营的需要,一定程度上能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已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