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岁末及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
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公告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岁末及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

  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相关约定,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有权不开放该工作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按照《关于2021年岁末及2022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关于2021年底及2022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将于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自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对2021年岁末和2022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

  适用基金如下:

  ■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当日全天均不开放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等业务。

  2、如遇因其他原因暂停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具体安排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通知为准。2022年岁末是否暂停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待中国证监会关于2023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发布后确定。

  4、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基金暂停业务带来不便。

  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21-53549999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旗下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汇成”)、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得”)、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网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的公募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12月29日起,增加北京汇成、上海万得、大连网金和国信证券为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一、基金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自2021年12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北京汇成、上海万得、大连网金和国信证券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

  注: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8月17日起增加国信证券为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于2021年9月29日起增加国信证券为中庚价值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及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的销售机构。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2.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3.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3549999

  网址:www.zgfunds.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