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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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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1-050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27日在仪征召开,共有董事9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陈明同志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陈明同志在任职期间始终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己任,勤勉地为公司服务,公司对陈明同志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总经理提名干亚平同志为公司总会计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履行职责,聘期三年。

  干亚平同志简历: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南京港港务工程公司财务科会计,南京金湾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兼上海兴银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南京港港务工程公司财务部主任兼金湾公司财务部主任,南京港港务工程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负责人,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干亚平同志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狄锋、孙小军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港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项目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港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1-051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12月27日在仪征召开,共有监事3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港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项目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港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项目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1-052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于近日分别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智能远控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在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平台对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机重工”)为上述两个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龙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龙集公司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智能远控项目中标人为港机重工,中标价格1,080.36万元;龙集公司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中标人为港机重工,中标价格2,878万元。

  港机重工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狄锋、孙小军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3,958.36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疏港路1号龙潭物流基地A-256号

  法定代表人:张群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580451165A

  经营范围:港口起重装卸、运输机械(不含机动车)及结构件的设计、制造、修理、安装、租赁、销售;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普通货物装卸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港机重工是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主营港口起重机械、运输机械(不含机动车)及配件的设计、制造、修理、安装、销售。是国内具备从事大型港口机械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资质的专业工厂,产品覆盖我国沿江、沿海各主要港口,部分产品已出口至新加坡、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

  截至2021年11月30日,港机重工总资产137,137.47万元,净资产53,071.46万元。2021年截至11月30日,港机重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682.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30.79万元,净利润610.26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龙集公司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智能远控项目、龙集公司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龙集公司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智能远控项目招标公告,共4家单位投标。经履行评审程序后,龙集公司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智能远控项目中标公告,中标单位为港机重工,中标价格为1,080.36万元。

  龙集公司在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平台发布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招标公告,共3家单位投标。经履行评审程序后,龙集公司在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平台发布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中标公告,中标单位为港机重工,中标价格为2,878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龙集公司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智能远控项目

  1、买方

  名称: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供货地点:南京港龙潭港区所在地。

  2、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交钥匙,工期按照招标公告要求。

  3、合同价款

  含税总价(人民币小写):10,803,600.00。增值税税率为13%

  (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捌拾万叁仟陆佰元整。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且收到规定单证后(收到施工方案)的7个日历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进场开始安装调试,且收到规定单证后的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内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5%;质保期满无遗留项目,30个日历内支付尾款5%。

  5、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二)龙集公司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

  1、合同内容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供货范围及主要配置            附件A

  商务条款和条件                附件B

  技术规格书                    附件T

  如果上述所列的文件前后有矛盾,除专门约定外,则以顺序在前的为准。本项目在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签署的有关备忘录也将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若双方签署的备忘录与上述所列文件或备忘录之间前后有矛盾,除专门约定外,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起生效。

  3、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内容

  关于供货范围、主要配置、技术规范、合同价格、货款支付、货物保险、货物运输、质量保证、货物验收、索赔、延期、诉讼等内容见相关附件。

  六、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

  龙集公司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智能远控项目及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龙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施工单位,港机重工为中标单位。港机重工的资质满足龙集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八、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港机重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97.28万元。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该项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招标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十、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项目招标及开标文件;

  5、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智能远控项目合同书。

  6、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2台吊具下40.5T远程控制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1-053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港区油气

  回收综合治理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港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项目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为提升公司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环保有关政策方针要求,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资本市场融资手段等方式筹措资金,实施港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项目投资。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背景

  公司仪征港区现有生产性码头7座,用于成品油、液体化工品等中转,其中原油、石脑油等含硫量较高的物料在装船过程中挥发出油气需进行有效治理,目前公司配备的2台500m3/h油气回收装置无法满足生产需要,需新增油气回收装置以提升油气处理能力。。

  另外,目前在用的油气回收管线材质为碳钢,而处理的含油尾气硫化氢含量高,对碳钢管线极易造成腐蚀。管线经拆开检查发现管道内部锈蚀严重,并产生了大量锈渣堵塞管道,对管道的通气能力造成了一定的阻碍,严重影响了油气回收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和完全达标排放,需对现有的油气回收工艺进行优化和完善。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拟在公司614码头北侧空地新增一台1500m3/h的尾气回收设备及配套设施,并对608、609码头至614码头段的尾气回收主管线及支管进行提升改造,确保油气回收系统的正常使用。

  3、项目投资额

  该项目总投资预算约1,270万元。

  4、项目建设期

  该项目预计工期为6个月。

  二、项目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存在的风险

  (1)可能存在不能如期完工的风险。公司将制定严密的进度控制计划,合理安排时间,通过组织、管理、经济等措施对项目进度进行全程控制,加强与各方的沟通。

  (2)可能存在因工期、人力成本变动等原因导致投资额超预算的风险。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在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 加强项目跟踪,力争投资金额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如若超出预算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予以披露。

  (二)对公司的影响

  治理项目完成后将使含油尾气得到有效回收,降低对大气的污染,有利于公司所在地区环境卫生的改善,满足国家环保法规相关要求,缓解公司生产经营上的环保压力,给生产经营创造有利条件及一定的社会效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拟聘任干亚平同志为公司总会计师。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已向独立董事提交了上述候选人的资料。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审阅被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同意聘任干亚平同志为公司总会计师。

  二、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因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智能远控项目、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与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机重工”)形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形成,招标程序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平公允,招标结果公正,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龙集公司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智能远控项目、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符合龙集公司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作业效率,项目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该项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招标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本次《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港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项目投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港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项目投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为提升公司生产经营及经济效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环保有关政策方针要求,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资本市场融资手段等方式筹措资金,实施港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项目投资。治理项目完成后将使含油尾气得到有效回收,降低对大气的污染,有利于公司所在地区环境卫生的改善,满足国家环保法规相关要求,缓解公司生产经营上的环保压力,给生产经营创造有利条件及一定的社会效益。该项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港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项目投资,该项投资总额预算约1,270万元。

  

  独立董事签名:徐志坚  马野青   耿成轩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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