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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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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裕丰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集合计划暂不开放申购业务。

  3.2 申购费率

  -

  3.2.1 前端收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集合计划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集合计划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本集合计划无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集合计划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集合计划暂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户咨询电话:95330

  公司网站:http://www.dwzq.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咨询电话:95566

  公司网站:http://www.boc.cn/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咨询电话:95021

  公司网站:http://fund.eastmoney.com/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四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户咨询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18层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客户咨询电话:400-711-8718

  网址:www.wacaijijin.com

  (6)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B座601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客户咨询电话:400-003-5811

  网址:www.jinjiwo.com

  (7)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法定代表人:李骏

  客户咨询电话:400-098-8511 (个人业务)、400-088-8816 (企业业务)

  网址:https://kenterui.jd.com/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资产管理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集合计划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和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开放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可通过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查阅《东吴裕丰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东吴裕丰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集合计划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集合计划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有关本集合计划开放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5)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6)咨询方式: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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