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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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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1-061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座18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除董事杨帆外,其余8名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文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审核,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全通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其持有的参股公司Wisdom Garden Holdings Limited --Cayman(智园控股有限公司)24.24%股权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人民币2200万元(大写:贰仟贰佰万元整)的价格转让参股公司24.24%的股权给M&S Glory Limited。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 月28日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1-062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上午11:00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座18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年12月22日以电话、书面报告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李文艳、监事李艳波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李艳波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变更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通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Wisdom Garden Holdings Limited --Cayman(智园控股有限公司)24.24%的股权将有利于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程序合法,未有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1-063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结合公司的业务现状,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华兴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华兴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由华兴事务所更换为司农事务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李建业先生;截至2021年11月,司农事务所拥有从业人员250人,17名合伙人,92名注册会计师,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名。

  审计收入:截至2021年11月,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3,924.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77.9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09.40万元。

  业务情况:司农事务所建立了相关质量控制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拥有一批在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曾经负责或参与审计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建筑业、电力、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房地产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目前,司农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为0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覃易,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1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21年5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提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年,201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3月24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华兴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2021年4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虹,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13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华兴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2年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华兴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华兴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开展,保障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的业务现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改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华兴事务所、司农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华兴事务所、司农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华兴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司农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司农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司农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司农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应有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无不良记录,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更换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表示无异议。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

  (四)生效时间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1-06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交易标的: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通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Wisdom Garden Holdings Limited --Cayman(智园控股有限公司)24.24%的股权。

  2、交易对方:M&S Glory Limited

  3、交易金额:出售标的资产的价格为人民币2200万元( 大写 :贰仟贰佰万元整 )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5、履约风险:本次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均为境外企业,境外法律、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别,或将对本次交易的履行带来一定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通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投资”)拟将其持有的Wisdom Garden Holdings Limited --Cayman(智园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园控股”)24.24%的股权出售给M&S Glory Limited(以下简称“M&S” 或“交易对方”)。

  本次出售标的资产的价格为人民币2200万元(大写 :贰仟贰佰万元整 )(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价款”)。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基础投资出售智园控股24.24%的股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基础投资与M&S就本次交易签署了《智园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之《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双方股东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M&S Glory Limited

  (2)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3)注册号码:1916921

  (4)注册日期:2016年6月27日

  (5)注册资本:5万美金

  (6)注册地址:Craigmuir Chambers, Road Town, Tortola,VG 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

  (7)主营业务:投资

  (8)股权结构

  ■

  M&S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M&S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交易对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智园控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智园控股24.24%的股权,智园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

  2、股权结构

  ■

  (二)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2020年度已审计,2021年未经审计。

  (三)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

  截至 2021年10月31日止,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346.91万元人民币。其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4,435.00万元、减值准备为3,424.14万元、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336.05万元。

  (四)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计算公式为交易价格=标的资产账面价值+溢价,其中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13,469,087.2元,溢价为8,530,912.8元,合计22,000,000.00元。

  (五)其他

  截止本公告日,智园控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其他权利受到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况,相关股权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其他股东均未行使优先受让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及交易标的

  甲方(转让方):全通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M&S Glory Limited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智园控股24.24%的股权。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人民币2200万元( 大写 :贰仟贰佰万元整 )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按如下规则以转账形式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付款安排:分三次支付。

  (1)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2)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600万元(大写:陆佰万元整);

  (3)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人民币600万元(大写:陆佰万元整)。

  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并经双方股东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过户时间:双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办理全部转让股权之股权变更手续。

  盈亏分担:本协议签订且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乙方即成智园控股有限公司(Wisdom Garden Holdings Limited)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费用负担:本协议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包括本协议而生之相关费用、支出和税金,由发生该费用之一方承担。

  违约责任: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的责任,乙方逾期支付甲方的股权转让款,按逾期未付金额的年息百分之八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其他安排,所得款项将用于日常经营。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存在公司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出售股权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布局,公司通过出售智园控股24.24%的股权,收回投资,减少投资损失,有利于实现公司战略聚焦,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交易预计增加公司处置当年(以股权登记变更完成之日为准)净利润约853.09万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本次交易若顺利实施,将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该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本次出售资产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持有智园控股24.24%的股权,对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智园控股股权。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署的《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交易双方签署的《智园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1-065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座18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方式的应由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公司股东选择网络投票方式的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要求必须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座1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对上述议案的特别说明:

  (1)议案为非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座18层公司会议室;

  信函登记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座18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28403,传真号码:0760-88328736。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上述信函、传真须在2022年1月11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760-88368596

  联系传真:0760-88328736

  电子邮箱:yangfan1@qtone.cn

  联络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座18层

  6、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为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特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

  2)本次会议现场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确需要到现场参会,请将个人近期(14天)行程、有无发烧、咳嗽、乏力及与确诊患者接触式(直接及间接)等信息一并在参会登记时予以登记。股东大会当日仅接受已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会,参会人员需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 月2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359,投票简称:全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

  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

  附注:

  1、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以在“选举票数”下面 的方框中填写的票数为准,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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