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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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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2021-087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华康恩贝公开挂牌转让迪耳药业25%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经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康恩贝)以评估价值即以不低于39,747,229元(人民币,下同)的挂牌价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耳药业)25%股权。截至2021年12月27日首次挂牌期满,金华康恩贝尚未征集到上述股权的意向受让方。

  2、为继续推进股权转让事项,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决定,将上述股权挂牌转让底价调整至评估价值的90%,即金华康恩贝以不低于35,772,506元的挂牌价继续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迪耳药业25%股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并依据前述授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股权转让继续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所需的有关事宜,根据公开挂牌成交情况签署标的股权转让交易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相关文件,及办理完成此项交易有关的各项手续等。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金华康恩贝将不再持有迪耳药业股权。

  3、本次金华康恩贝转让迪耳药业25%股权拟继续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及最终股权受让方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予以确定。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规定,持续披露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

  5、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继续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若公开挂牌期满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存在股权转让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集中资源发展中药大健康产业,同时及时处置低效资产、回笼资金,经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华康恩贝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迪耳药业25%股权。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1〕693号《资产评估报告》,迪耳药业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58,988,914.30元,金华康恩贝持有迪耳药业25%股权的评估价值为39,747,228.58元。综合考虑资产评估结果及市场和迪耳药业等情况,同意金华康恩贝以不低于39,747,229元的挂牌价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迪耳药业25%股权;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决定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股权转让本次和后续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所需的有关事宜,根据公开挂牌成交情况签署标的股权转让交易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相关文件,及办理完成此项交易有关的各项手续等(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临2021-075号《关于金华康恩贝公开挂牌转让迪耳药业25%股权的公告》)。

  二、公开挂牌进展情况

  本次金华康恩贝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迪耳药业25%股权的起止日期为 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27日,挂牌项目编号为G32021ZJ1000091。截至2021年12月27日首次挂牌期满,金华康恩贝尚未征集到上述股权的意向受让方。

  三、本次调整底价继续挂牌转让情况

  为继续推进股权转让事项,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第十八条“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可以延期或在降低转让底价、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进行信息披露。降低转让底价或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披露信息的,披露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新的转让底价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经转让行为批准单位书面同意”相关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决定,拟将挂牌转让底价调整至评估价值的90%,即金华康恩贝以不低于35,772,506元的挂牌价继续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迪耳药业25%股权,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条件保持一致;公司经营管理层并依据前述授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股权转让继续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所需的有关事宜,根据公开挂牌成交情况签署标的股权转让交易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相关文件,及办理完成此项交易有关的各项手续等。

  四、调整挂牌底价后交易相关损益影响

  因调整后挂牌底价35,772,506元较2021年11月底金华康恩贝持有迪耳药业25%股权的账面价值32,659,229元(未经审计)高出3,113,277元,因此本次交易如能完成,预计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以交易完成后的计算结果为准,预计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金华康恩贝转让迪耳药业25%股权拟继续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本次金华康恩贝转让迪耳药业25%股权最终交易价格及受让方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予以确定。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规定,持续披露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金华康恩贝将不再持有迪耳药业股权。

  六、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金华康恩贝转让迪耳药业25%股权继续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若公开挂牌期满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存在股权转让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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