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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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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代码:601166 A 股简称:兴业银行 编号:临 2021-058
优先股代码:360005、360012、360032 优先股简称:兴业优 1、兴业优 2、兴业优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或“发行人”)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合称“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中金公司、中银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福证券、红塔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3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11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上证函[2021]323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兴业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4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普通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2月2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21年12月29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21年12月29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兴业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3、当原普通股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普通股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00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500亿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兴业银行本次公开发行5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12月24日(T-1日)结束,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12月27日(T日)结束。根据2021年12月23日(T-2日)公布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兴业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兴业转债本次发行500亿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50,000万张(5,000万手),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日为2021年12月24日(T-1日),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1年12月27日(T日)。

  二、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普通股股东(含有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的兴业转债为22,714,066,000元(22,714,066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5.43%。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兴业转债为10,641,202,000元(10,641,202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1.28%,网上中签率为0.09857132%。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10,913,075户,有效申购数量为10,795,433,883手,配号总数为10,795,433,883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10,795,433,882。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1年12月28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在2021年12月29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兴业转债。

  四、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期间共收到13,158个账户的申购,其中11,650个账户在2021年12月24日(T-1日)17:00前(指资金到账时间)根据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要求提交有效申购资料且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为有效申购;1,508个账户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申购资料或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为无效申购。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16,885,980,000,000元(16,885,980,000手),最终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的兴业转债总计为16,644,732,000元(16,644,732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3.29%,配售比例为0.09857131%。

  所有参与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称、有效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申购保证金的退还情况请见附表《机构投资者网下获配情况明细表》。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未获配信息。

  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不早于2021年12月29日(T+2日)按原收款路径退回;若网下机构投资者被认定为无效申购,申购保证金可在不早于2021年12月29日(T+2日)按原收款路径退回。

  若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21年12月29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兴业转债网下”字样,例如,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兴业转债网下,补缴申购资金的账户名称须与缴纳申购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保持一致。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21年12月29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按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兴业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全额包销,并由联席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2021年12月31日(T+4日)刊登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若有需补缴资金的情形,请投资者将需缴付资金划付至以下列明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

  ■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如下:

  ■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兴业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于2021年12月23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联系电话:0591-87824863

  联 系 人:林琳、林微、李进宜、林枢

  (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联系电话:010-86451547、010-86451548、010-86451028、010-81158023

  联 系 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三)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10F

  联系电话:021-20370807、021-20370808

  联 系 人:销售交易业务总部-股权资本市场处

  (四)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010-60833086、010-60838600

  联 系 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五)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联系电话:010-56839453

  联 系 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六)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353027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七)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联系电话:010-66578999

  联 系 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八)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

  联系电话:021-38674629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九)联席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联系电话:021-22018228

  联 系 人:发行管理部

  (十)联席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58号

  联系电话:010-66220726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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