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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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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8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晓南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在以上审议通过的议案中,议案1、2、3、4、5、6、7、8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5、6、7、8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关联事项议案的表决,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吕维斯 谢深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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