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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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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日常申购及赎回等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如遇香港联合交易所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或其他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及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或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或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

  2、直销网点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3、本公司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本公司有权拒绝该笔或该某些申购申请,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申购的最低金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申购费率

  1、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划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

  2、对于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加特定投资群体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前端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后的申购费率或变更的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或针对特定渠道、特定投资群体开展有差别的费率优惠活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由登记机构发起强制赎回。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赎回的最低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对于A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

  注:赎回费的计算中6个月指180个公历日。

  对于C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各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0;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2)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开通情况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开通与光大保德信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间的转换业务,各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状态及交易限制详见各基金相关公告。

  光大保德信旗下同一基金产品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4)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5)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6)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7)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当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转换的最低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8)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9)转换费用中申购补差费实行外扣法收取,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情况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凭证到指定的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光大保德信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4)扣款金额

  基金投资者可与基金代销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高最低扣款金额遵从各销售机构的要求,同时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不设金额级差。基金投资者可与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元(含1元),不设金额级差。

  (5)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期,否则为次期。

  (6)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进行自动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请投资者于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7)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与基金申购申请日为同一日,以该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平台(含移动终端平台)。

  7.2非直销机构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12月31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通过网上直销平台进行光大保德信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基金转换实行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31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光大保德信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3980,C类:01398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者实行费率优惠。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正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交易渠道及优惠措施

  本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富友支付合作开通了网上直销业务。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pf.com.cn)的网上直销平台系统、微信服务号(EPF-4008202888)及手机APP办理基金开户、查询、申购、转换及赎回等业务。

  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申购本基金的优惠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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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优惠费率如下:

  ■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移动终端平台除外),使用汇款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为0.1折,汇款交易方式申购基金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汇款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进行本基金基金转换业务的转换申购补差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实行4折优惠(其中工商银行实行8折优惠)。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后低于0.60%按0.60%执行,原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低于0.60%按原费率执行。其中,投资者通过光大直连快捷渠道进行本基金基金转换业务,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后低于0.50%按0.50%执行,原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低于0.50%按原费率执行。

  办理转换转出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360003)、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210,B类基金代码:000211)且转入至本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实行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其中,招商银行一卡通持有人享有基金转换费率4折优惠。

  网上直销基金转换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公司旗下所有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本公司旗下的证券投资基金在封闭期间不进行基金转换业务。

  活动期间,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使用“耀钱包”账户申购本基金,相当于通过光大耀钱包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973、B类基金代码:003481)赎回转购的,可享受0.1折费率的优惠。通过光大耀钱包(A类基金代码:001973、B类基金代码:003481)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其他基金的,可享受0.1折费率的优惠。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费率优惠具体规则,如有相关变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交易程序

  目前本公司网上直销中国建设银行渠道开通的银行卡为建行龙卡;中国农业银行渠道开通的银行卡为农行金穗卡;中国民生银行渠道开通的银行卡为民生借记卡;中国工商银行渠道开通的银行卡为工行借记卡;中国光大银行渠道开通的银行卡为光行借记卡、富友支付支持的银行卡种类及开通流程或变动情况以、“富友支付”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为准。凡持有上述银行卡但尚未在本公司网上直销注册的投资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按相应步骤进行网上直销开户、交易等业务;已在本公司网上直销注册的投资者,可直接登陆网上直销系统进行基金交易。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平台(包括移动终端平台)办理上述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基金网上直销协议、安全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epf.com.cn

  2、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202-888

  欢迎广大投资者咨询、办理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直销等相关业务。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2日起,至2022年1月24

  日17时(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北区3号楼),6-7层、10层

  电话:(021)80262888

  传真:(021)80262468

  客服电话:4008-202-888

  网址:www.epf.com.cn

  联系人:丁佳

  邮政编码:200010

  采用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采用传真方式的请在传真文件表头注明:“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的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月11日,即2022年1月11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pf.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自己本人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并提供加盖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或业务预留印鉴),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业务专用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2年1月12日起,至2022年1月24日17时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的方式送达至以下地址或按传真号码以传真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人: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北区3号楼),6-7层、10层

  电话:(021)80262888

  传真:(021)80262468

  客服电话:4008-202-888

  网址:www.epf.com.cn

  联系人:丁佳

  邮政编码:200010

  采用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采用传真方式的请在传真文件表头注明:“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在会议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统计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2022年1月24日17:00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①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②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表决意见空白、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④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i.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ii.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iii.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传真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传真接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与备案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本次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务常设联系人:丁佳

  联系电话:021-80262661

  2、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静安公证处

  联系人:高淑娟

  联系电话:021-32170132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纸质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纸质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免长途话费)咨询。

  3、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未能通过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根据《基金法》及《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能会重新召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本次会议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6、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21)80262888

  传真:(021)80262468

  客服电话:4008-202-888

  网址:www.epf.com.cn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附件二:《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的说明》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实施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具体方案和程序可参见《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的说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二

  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光大保德信基金账号:

  审议事项:《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    弃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内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表决意见空白、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且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表决意见签字/盖章部分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视为无效表决。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2年1月24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若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光大保德信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021年3月26日,本基金出现较大比例净赎回,致使2021年3月29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25日,本基金触发了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审议本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

  本次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方案需经参加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存在无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本基金持续运作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方案要点

  1、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不发生改变。

  本基金继续存续期间,运作方式不发生改变。

  2、本基金将继续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投资策略,推进平稳运作。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于2020年6月29日成立,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顺利运作至今。

  2、关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的说明

  根据《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可从基金财产列支。

  四、本基金持续运作的可行性

  1、法律可行性

  在《基金法》第八十三条到第八十六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召开形式以及其相关事宜都作了规定与说明,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流程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议,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决议即可生效。

  因此,本基金持续运作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可行性

  为了保障光大保德信瑞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顺利召开,基金管理人成立了工作小组,筹备、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关、投资者进行了充分沟通,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顺利召开。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本基金持续运作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细致准备,技术可行。

  因此,本基金持续运作事项不存在运营技术层面的障碍。

  五、本基金持续运作事项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持续运作事项的主要风险是议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本基金持续运作事项并确定具体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同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集,则基金管理人可准备二次召集持有人大会。如本基金持续运作的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持续运作的议案。

  六、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88

  网址:www.epf.com.cn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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