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12月28日起,增加交通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