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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113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8人和预留授予的3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357,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和预留授予的1人因职务调整原因,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8,7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13名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6,250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5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1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705,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2人因职务调整原因,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8,542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1人因违反“公司红线”原因,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37,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18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1,042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22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12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6人因职务调整原因,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90,501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2人因违反“公司红线”原因,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0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14,501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的相关意见);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2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4人因职务调整原因,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7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1人因违反“公司红线”原因,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8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7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0,000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境外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公司绿色战略发展,结合目前海外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拟通过境外子公司Midea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在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含)等额12.00亿美元的境外债券(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以下简称“境外债券”),并由公司为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后续相关事项提供相应担保。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发行的债券将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合适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境外发行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利率以及展期和利率调整、利率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费用、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3、决定是否增加担保、维好措施,以及是否使用其他增信方式;签署担保、维好协议等;

  4、负责制定、审议、修改、批准、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

  5、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境外发行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6、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申报、审批、核准、发行及上市交易手续等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1月11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114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6,25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1,04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3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14,501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公司绿色战略发展,公司拟通过现有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含)等额12.00亿美元的境外债券或等值货币的境外债(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以下简称“境外债券”),并由公司为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后续相关事项提供相应担保。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业务运营,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项目投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115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年3月29日,美的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501万股,其中首次向344人授予2,221万股,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88.80%;预留280万股,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1.20%。首次授予价格为28.77元/股。

  3、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股本6,584,022,5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2.0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4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5月7日,同意公司首次向343名激励对象授予2,215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28.77元/股调整为27.57元/股。

  5、公司本次拟向34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215万股,但在授予日后,因24名激励对象放弃认缴,其所获授的合计158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19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2,057万股。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8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8]G18027340015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8年6月6日止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31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而定向发行限制性A股股票新增的注册资本和股本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18年6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31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567,114,9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0,57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46,544,900.00元。

  6、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21日。

  7、根据美的集团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19年3月11日,同意公司授予34名激励对象25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59元/股。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授予2018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

  8、公司本次拟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56万股,但在授予日后,因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缴,其所获授的合计14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2名,实际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242万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7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9]2446 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9年4月23日止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3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而定向发行限制性 A 股股票新增的注册资本和股本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19年4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3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57,087,8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2,42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4,667,800.00元。

  9、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 10日。

  10、公司已经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际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05,842,68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0,014,99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565,827,689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3962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11、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7.57元/股调整为26.27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3.59元/股调整为22.29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及职务调整的原因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3.8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2、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18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38,5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19年7月23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3、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2018年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违反“公司红线”、个人业绩不达标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3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8.6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4、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86,5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0年3月1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5、公司已经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9,467,31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2,286,257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6.27元/股调整为24.68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2.29元/股调整为20.70元/股。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1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0.412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529%,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1日。

  16、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2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0年7月31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7、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触犯“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950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8、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950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1年5月24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9、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20、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4.68元/股调整为23.11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0.70元/股调整为19.13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0年度个人及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6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6.112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09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4.3254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3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胡自强、张小懿和钟铮分别解锁2.5万股、2.5万股和2万股。

  21、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1,121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1年11月3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年4月18日,美的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451名激励对象3,03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46%,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7.09元/股。

  3、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披露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565,827,6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03962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5月30日,同意公司向451名激励对象授予3,0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7.09元/股调整为25.79元/股。

  5、公司本次拟向45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35万股,但在授予日后,2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岗位变动和主动放弃认缴等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179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423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2,856万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2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19]3970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9年6月24日止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42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19年6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423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736,562,400.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28,560,00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8,560,000.00股。

  6、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7月10日。

  7、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2018年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及职务调整等原因对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8、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4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0年3月1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9、公司已经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9,467,31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2,286,257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5.79元/股调整为24.20元/股。

  10、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1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0年7月31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1、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触犯“公司红线”等原因对1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4.395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2、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4.395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1年5月24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3、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14、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的回购价格将由24.20元/股调整为22.63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0年度个人及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9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178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63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5.4629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80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13日,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王金亮解锁3万股。

  15、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4.178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1年11月3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520名激励对象3,418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49%,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6.01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9,467,31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2,286,257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6月5日,同意公司向520名激励对象授予3,41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01元/股调整为24.42元/股。

  5、公司本次拟向52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418万股,但在授予日后,1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主动不认缴等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93.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506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3,324.50万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044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50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已收到50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811,842,900.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33,245,00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3,245,000.00股。

  6、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

  7、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触犯“公司红线”等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037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8、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037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1年5月24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9、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10、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的回购价格将由24.42元/股调整为22.85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2020年度个人及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26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4.316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87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8.8962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778%,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王金亮和李国林分别解锁2.4万股和2万股。

  11、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4.316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1年11月30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4月28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本次计划拟授予147名激励对象1,057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15%,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1.49元/股。

  3、公司已经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由41.49元/股调整为39.92元/股。同时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47名变更为145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057万股调整为1,041万股,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4日,同意公司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1041万股限制性股票。

  5、公司本次拟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041万股,但在授予日后,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主动不认缴等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47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39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994万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6月3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003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23日止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13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1年6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13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396,804,800.0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9,940,00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940,000.00股。

  6、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16日。

  五、本次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情况说明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8人和预留授予的3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357,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和预留授予的1人因职务调整原因,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8,7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13名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6,250股。

  2、回购注销的价格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为27.57元/股,预留授予价格为23.59元/股。依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由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05,842,68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0,014,99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565,827,689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3962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由27.57元/股调整为26.27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由23.59元/股调整为22.29元/股。

  由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9,467,31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2,286,257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6.27元/股调整为24.68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2.29元/股调整为20.70元/股。

  由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4.68元/股调整为23.11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将由20.70元/股调整为19.13元/股。

  3、回购注销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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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15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1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705,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人因职务调整原因,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8,542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3)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1人因违反“公司红线”原因,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37,5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18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1,042股。

  2、回购注销的价格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25.79元/股。依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由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9,467,315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2,286,257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57,181,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

  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5.79元/股调整为24.20元/股。

  由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4.20元/股调整为22.63元/股。

  3、回购注销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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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2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124,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6人因职务调整原因,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90,501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3)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人因违反“公司红线”原因,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0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14,501股。

  2、回购注销的价格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24.42元/股,依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由于公司已经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45,159,3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1,190,961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13,968,3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05847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日。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将由24.42元/股调整为22.85元/股。

  3、回购注销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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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股份回购注销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2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4人因职务调整原因,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7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激励对象1人因违反“公司红线”原因,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8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7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0,000股。

  2、回购注销的价格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39.92元/股,因此,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39.92元/股。

  3、回购注销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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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

  七、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的规定,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销因离职及职务调整等原因的13名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6,250股;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销因离职、职务调整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的18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1,042股;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销因离职、职务调整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的30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14,501股;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回购注销因离职、职务调整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的7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0,000股。

  九、监事会意见

  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职务调整等原因,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13名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6,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18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1,042股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30名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14,501股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对7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十、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本次回购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回购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116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公司绿色战略落地,实现公司产品升级,结合目前海外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拟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含)等额12.00亿美元的境外债券(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以下简称“境外债券”)。本次发行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申请发行境外债券概况

  1、发行人:Midea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2、发行债券的数量规模及币种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含)等额12亿美元的境外债券,债券发行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公司债券(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资金需求、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发行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美元、欧元、日元、港元以及境外人民币等货币中确定。

  3、发行方式及对象

  本次债券拟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债券。

  4、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5、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根据债券种类对应的资金用途和方式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产品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相关项目,如环保高能效产品的设计和开发,生产制造设备的低碳节能升级以及能源结构的绿色升级,提高可再生能源采购量等。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7、债券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及初始定价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8、担保及其他增信方式

  为保证本次境外债券顺利发行,公司拟为发行主体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后续相关事项提供相应担保。

  9、债券上市地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发行的债券将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合适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方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债券发行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关于本次拟发行境外债券的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境外发行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利率以及展期和利率调整、利率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费用、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方案、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3、决定是否增加担保、维好措施,以及是否使用其他增信方式;签署担保、维好协议等;

  4、负责制定、审议、修改、批准、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境外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

  5、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境外发行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6、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申报、审批、核准、发行及上市交易手续等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境外债券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实施发行,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境外债券发行、担保及其他后续进展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及后续相关事宜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担保相关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人民币)

  ■

  4、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保证额度将增加约76亿至约1,312亿元(按照2021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截至11月30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约为469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9.9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诉讼担保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境外债券将进一步推动公司绿色战略的落地。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实施本次发行计划,本次发行境外债券事项尚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核准或备案,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11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C407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三)审议《关于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四)审议《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对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五)审议《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境外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会议共审议6项议案,6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月5日至1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26637438

  联系人:犹明阳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邮政编码:528311

  指定传真:0757-26605456

  电子邮箱:IR@midea.com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邮件时间为准)。邮件登记请发送后电话确认。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333

  2、投票简称:美的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 /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2年月日

  有效期:2022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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