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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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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等相关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祝昌人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80,401,8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20%;通过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5,966,5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113,458,8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79%,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66,300,000股,占其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数量比例为68.8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两者合计持有数的58.44%。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祝昌人先生通知,近日将其原质押给义乌市浪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浪莎”)的无限售流动股9,000,000股解除质押,将原质押给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银通”)的无限售流动股9,400,000股解除质押,并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9,400,000股质押给深圳市佳银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佳银”),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

  本次控股股东将其原质押给义乌浪莎的无限售流动股9,000,000股解除质押,原质押给浙江银通的无限售流动股9,400,000股解除质押,并于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9,400,000股质押给深圳佳银。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表时间为截至公告披露日,因此“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已计算本次解除质押的18,400,000股, “祝昌人持股数量”为协议转让完成后持股数量)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合计质押股份数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计股份数的68.8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两者合计持有数的58.44%。

  2、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份中9,400,000股将于2022年6月18日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75%,占公司总股本的3.30%,合计对应融资余额3,000万元。

  此前质押股份中,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有2笔:质押数量36,1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7.46%,占公司总股本的12.66%,对应融资余额13,000万元;质押数量20,8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58%,占公司总股本的7.29%,合计对应融资余额7,550万元。

  3、控股股东祝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其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

  4、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5、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5.1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5.2可能对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5.3可能对大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产生的影响:

  控股股东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12月24日,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祝昌人先生的通知其协议转让股份部分事宜已于2021年12月23日完成过户登记,股份协议转让交易各方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一、股份协议转让情况

  2021年6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祝昌人先生与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本”)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祝昌人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1%)以每股6.02元的价格转让给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20,400,000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及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2021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祝昌人先生的通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1年12月23日完成过户登记,前述股份协议转让交易各方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上述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祝昌人先生、长城资本的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

  (注: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长城资本瑞鑫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专项受让本次股份转让而设立并管理的资产管理基金)

  上述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控股股东祝昌人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80,401,8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20%;通过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5,966,5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60%,祝昌人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持有数量96,368,35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80%,祝昌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113,458,8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79%。祝昌人先生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述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长城资本持有上市公司2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7.01%,拥有表决权比例为7.01%,成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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