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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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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荣华 公告编号:2021-034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赵新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党琳女士因工作单位变动已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需要增补一名独立董事。经审查,被提名人赵新民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赵新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赵新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我们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和相关情况的核查与了解,认为赵新民先生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查,提名程序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赵新民,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1993年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法学学士。现任上海市民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兼任上市公司佛慈制药、读者传媒、祁连山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日常运行及信息披露等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查,公司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聘任刘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刘全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参加了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刘全先生具备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刘全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

  刘全,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甘肃荣华味精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销售部长。自2008年1月至今,担任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年度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年度报酬为1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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