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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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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2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府大街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卸甲甸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关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24.71亿元(人民币,下同)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及期限: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297期(2021年8月11日~2021年11月12日)、单位结构性存款211202(2021年8月10日~2021年11月12日)、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4期3个月C(2021年8月12日~2021年11月18日)、聚赢股票-挂钩中证500结构性存款(SDGA210188D)(2021年8月16日~2021年11月17日)、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305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年8月16日~2021年11月18日)、“领汇财富”结构性存款(2021年8月25日~2021年12月30日)、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6933)(机构客户)(2021年9月2日~2021年12月7日)、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Y202106932)(机构客户)(2021年9月2日~2021年12月6日)、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0370期(2021年9月13日~2021年12月20日)、杭州银行金添利小企业结构性存款第21114期(2021年9月14日~2022年9月22日)、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375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年9月16日~2021年12月17日)、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38期14号363天(2021年9月15日~2022年9月15日)、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0期15号34天(2021年9月28日~2021年11月3日)、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4435)(2021年10月12日~2022年10月13日)、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426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1月12日)、聚赢多资产-挂钩民生银行全球资产轮动指数红利版结构性存款(SDGA210267D)(2021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1日)、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4期04号362天(2021年10月25日~2022年10月24日)、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506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17日)、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7226 期(2021年11月19日~2022年2月21日)、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176)(2021年11月24日~2022年2月26日)、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2021年12月2日~2022年3月2日)、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07226 期(2021年11月26日~2022年2月28日)、聚赢股票-挂钩光伏ETF结构性存款(SDGA210321D)(2021年12月14日~2022年6月15日)、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699)(2021年12月15日~2022年6月17日)、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15717)(2021年12月15日~2022年6月17日)、欧元/美元固定日观察区间型结构性存款(2021年12月21日~2022年3月22日)、单位结构性存款211974(2021年12月23日~2022年6月22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并将最高额度由50亿元调整至60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是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12月25日期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累计发生额为24.71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现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详细情况披露如下: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1、公司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2、公司子公司南京钢铁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府大街支行签署了《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认购其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3、公司子公司南京钢铁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4期3个月C产品说明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4、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聚赢股票-挂钩中证500结构性存款(SDGA210188D)产品说明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5、公司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6、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B款通用协议(202010版)》,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7、公司子公司南京钢铁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机构客户)》,认购其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8、公司子公司南京钢铁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认购委托书(机构客户)》,认购其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9、公司子公司南京钢铁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卸甲甸支行签署了《紫金农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适用于挂钩金融衍生品的结构性存款)》,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10、公司子公司南京金澜特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杭州银行“金添利”小企业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11、公司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12、公司子公司南京钢铁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签署了《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版本号2020.04)》,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13、公司子公司南京钢铁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版本号2020.04)》,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14、公司子公司南京钢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15、公司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16、公司子公司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聚赢多资产-挂钩民生银行全球资产轮动指数红利版结构性存款(SDGA210267D)产品说明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17、公司子公司南京钢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新区分行签署了《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版本号2020.04)》,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18、公司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19、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签署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总协议》,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20、公司子公司江苏金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B款通用协议(202010版)》,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21、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签署了《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LPR)产品认购确认书及合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22、公司子公司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签署了《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总协议》,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23、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聚赢股票-挂钩光伏ETF结构性存款(SDGA210321D)产品说明书》,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24、公司子公司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B款通用协议(202010版)》,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25、公司子公司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结构性存款B款通用协议(202010版)》,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26、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认购其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27、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关支行签署了《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认购其保本浮动型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00)大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42)王府大街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19)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16)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328)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88)、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860)卸甲甸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26)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009)江北新区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009)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98)南京江北新区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01)河西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9)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42)下关支行。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金额为247,1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45.46%(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435,401,787.49元)。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购买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委托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进行处理。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并将最高额度由50亿元调整至60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3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已到期产品均按期赎回。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

  注:该金额按发生额累计计算,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53.03亿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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