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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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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10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1年12月2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4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是董事蒋叶林、董事彭剑锋、独立董事孔英、独立董事陈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炎,监事田智勇、谌军波、罗俊平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4,7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以 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10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1年12月20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12月24日以现场参与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周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智勇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4,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4,7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10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4,7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13号《关于核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8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投资者发行了190,002,65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11.1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09,029,492.7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531,489.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73,498,003.65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瑞华验字[2016]第 48420005 号的验资报告。

  2、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4 号文《关于核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通过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了 66,798,43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11.2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3,486,335.5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5,865,344.3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总募集资金净额为737,620,991.21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瑞华验字[2017]48420013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1、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到位,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8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项目进度超过100%的原因为募集资金产生银行利息所致。

  截至2021年12月20日(未经审计),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8,019.0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6.46万元(包括已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自2020年12月25日起,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总额为7,000万元。

  2、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于2017年11月到位,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3家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并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1年12月20日(未经审计),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8,950.13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763.5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40.42万元(包括已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自2020年12月25日起,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总额为26,000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3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3日前将上述33,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受公司客户及行业特点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持续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各项业务发展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4,7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经测算,按现行同期(12个月)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244.4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五、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该款项到期之前,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3、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4、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5、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12个月。

  七、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4,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合计4,7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展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海能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10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即将陆续到期,为了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本次拟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贸易融资、出口信贷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单笔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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