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213.6365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预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预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7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云南省国资委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云国资考分〔2021〕184号),云南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按所报《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五)2021年12月10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数量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1年12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450名激励对象授予2378.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5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实际情况如下:
(一)首次授予日:2021年12月10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2213.6365万股
(三)首次授予人数:412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11.51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授予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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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5年(60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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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与拟授予数量差异的说明
在公司确定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3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5.0135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数量由2378.65万股调整为2213.6365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50人调整为412人。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1年12月2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报告号XYZH/2021KMAA10628号),截至2021年12月20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41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54,789,561.15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22,136,365.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32,653,196.15元。
五、本次授予股份的登记情况
公司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中登上海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12月23日。
六、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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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授予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变动比例情况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22,136,365股,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将从原39.64%变为38.16%,该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4,789,561.15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经测算,首次授予的2,213.6365万股限制性股票成本合计为32,474.05万元,则2021年至202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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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报告号XYZH/2021KMAA10628号)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