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1-072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夏雪松先生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情况:夏雪松董事和王剑虎董事为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情况:夏雪松董事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五、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25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1-073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蒋育翔监事会主席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18人,按照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4,068,768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267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45人,按照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6,514,687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428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汪卫等3名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规定,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为计划额度的80%,剩余20%共计3,432股,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15.753846元/股回购注销。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五、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25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1-074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4,068,768股
●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公告。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相关情况如下:
一、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7年12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和相关管理办法。
2、2017年12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3、2017年12月29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和相关管理办法。
4、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期授予日为2017年12月29日,授予人数333名,授予数量7,780,000股。
5、2018年1月26日,公司完成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332名,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7,770,000股。
6、2018年10月31日,公司对91,94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7,678,056股。
7、2019年6月28日,公司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77,307,8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9,981,473股。
8、2019年12月12日,公司对1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9,851,473股。
9、2020年2月3日,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共计3,291,031股上市流通,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6,560,442股。
10、2020年12月11日,公司对152,20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6,408,236股。
11、2021年1月26日,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共计3,264,513股上市流通,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3,143,723股。
12、2021年6月8日,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155,801,8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4,086,840股。
13、2021年10月21日,公司对18,07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4,068,768股。
二、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
(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时间届满
根据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的约定,自2022年1月26日起,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将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对标企业调整
天夏智慧(000662.SZ)于2021年4月摘牌退市。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中“因对标企业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相关规定,符合对标企业调整的规则条件,因而将其调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
2、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宝信软件经营业绩达到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达标条件。具体如下:
■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业绩考核指标详细情况详见附件。
(三)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综合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均为“A”及以上,其他激励对象均为“较优秀”及以上,对应解除限售系数均为1。
(四)未发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
宝信软件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
三、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情况
根据宝信软件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18人,按照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4,068,768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2677%。具体如下:
■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对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规定。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3、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1-075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6,514,687股
●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公告。
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相关情况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7,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15,300,000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650人;预留1,700,000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草案)后的12个月内另行确定。
2、2020年4月22日,公司发布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获中国宝武批复的公告》(临2020-025号),已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3、2020年4月2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4、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50人调整为64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300,000股调整为15,265,000股。
5、2020年5月26日,公司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由于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实际授予人数为645名,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15,245,000万股。
6、2020年12月11日,公司对24,2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15,220,775股。
7、2021年3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确定2021年3月10日为授予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202,0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4月20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15,422,775股。
8、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确定2021年4月26日为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16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5月20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15,583,775股。
9、2021年6月8日,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155,801,8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20,258,907股。
10、2021年10月21日,公司对341,18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19,917,723股。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一)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时间条件即将具备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时间约定,自2022年5月26日起,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宝信软件经营业绩达到限制性股票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达标条件。具体如下:
■
注:1、上述“净资产收益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净利润现金含量”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值。
2、2020年度营业收入完成率(R)〉100%。
业绩考核指标详细情况详见附件。
(三)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经综合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均为“A”及以上,对应解除限售系数为1;其他激励对象中有3人为“称职”,对应解除限售系数为0.8,其余人员均为“较优秀”及以上,对应解除限售系数为1。
(四)未发生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
1、宝信软件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及激励对象个人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三、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宝信软件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约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45人,按照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绩效综合评价结果,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6,514,687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4286%。具体如下:
■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规定。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3、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1-076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已授予未解锁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3,432股,共涉及激励对象3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概述
1、2020年4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7,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15,300,000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650人;预留1,700,000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草案)后的12个月内另行确定。
2、2020年4月22日,公司发布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获中国宝武批复的公告》(临2020-025号),已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3、2020年4月2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4、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50人调整为64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300,000股调整为15,265,000股。
5、2020年5月26日,公司完成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由于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实际授予人数为645名,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15,245,000万股。
6、2020年12月11日,公司对24,2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15,220,775股。
7、2021年3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确定2021年3月10日为授予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202,0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4月20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15,422,775股。
8、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确定2021年4月26日为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16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5月20日完成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15,583,775股。
9、2021年6月8日,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155,801,8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20,258,907股。
10、2021年10月21日,公司对341,18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19,917,723股。
二、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九章第二条第五款: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处理”之规定,汪卫等3名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为计划额度的80%,剩余20%共计3,432股,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15.753846元/股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
本次回购3,432股公司A股股票且注销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3,432元。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汪卫等3名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规定,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为计划额度的80%,剩余20%共计3,432股,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15.753846元/股回购注销。
2、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意见
1、汪卫等3名激励对象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规定,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为计划额度的80%,剩余20%共计3,432股,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15.753846元/股回购注销。
2、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八、律师意见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条件已基本成就,公司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关程序。本次注销回购事项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书面核查意见;
5、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1-077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1年12月24日,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解锁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3,432股。本次回购3,432股公司A股股票且注销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3,432元。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2月7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515号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201203
电话:021-20378890
传真:021-20378895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21-078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0月21日对部分未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实施完成,本次共回购注销359,256股,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501,232元。”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0,141,976元。”
原“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520,501,232股。
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1,133,829,232股,占74.57%;境内上市外资股386,672,000股,占25.43%。”
修改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20,141,976股。
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1,133,469,976股,占74.56%;境内上市外资股386,672,000股,占25.44%。”
根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审议决定修改上述条款。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