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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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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诉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全资子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许平南公司”)近日收到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情况

  本次民事诉讼事项案号为(2021)豫1323财保104号,诉讼原因为:G312线西峡内乡界至丁河段公路新建工程PPP项目施工单位河南天成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向西峡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城发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50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裁定情况

  经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审查,于2021年12月20日出具(2021)豫1323财保1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冻结二被申请人银行存款4500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三、本次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公司相关应对措施

  公司相关人员已就上述事项与银行、法院及有关方做进一步协调和沟通,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妥善处理该事项,并持续关注此次诉讼及冻结事项的进展,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共计26,240,970.08元,占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净资产的0.42%,被冻结的银行帐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仍在正常开展。鉴于G312项目公司股权已转让至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并已完成工商变更,本次施工合同纠纷系股权转让前事项形成。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2021)豫1323财保104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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