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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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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9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前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聘请的专项承担上市发行阶段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其收费标准不同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且公司没有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0年度审计工作,故2020年度审计费用不适用,审计费用的增减变化也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18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月10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10日

  至2022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议案已于2021年12月2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6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 -4:30

  2、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区同辉路2号2层公司董秘办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 年1月6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魏茂芝;

  2、联系电话:0769-27282088-889

  3、联系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区同辉路2号2层公司董秘办

  4、邮箱:dms@greenway-battery.com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当地防疫政策及现场管理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1-019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吴伟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伟锋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吴伟锋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吴伟锋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全体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伟锋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吴伟锋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吴伟锋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与义务,发挥专业所长,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吴伟锋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委员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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