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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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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8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独立董事周政懋先生、许世英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于晓宁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肖辉、宋慧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在规定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非公开发行。

  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肖辉、宋慧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合计不超过35名,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道恩集团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道恩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价格认购,并承诺不参与竞价过程且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拟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

  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肖辉、宋慧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肖辉、宋慧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公司在该发行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股权激励计划、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等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肖辉、宋慧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15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021年6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在此之前,“12万吨/年全生物降解塑料PBAT项目(一期)”已投入79,589,808.22元。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肖辉、宋慧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道恩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肖辉、宋慧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肖辉、宋慧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肖辉、宋慧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肖辉、宋慧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对《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

  《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肖辉、宋慧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对《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对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修订。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道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拟购买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总面积为35,475平方米,预计交易总额为1,533.3075万元(不含税)。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肖辉、宋慧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6、烟台方圆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烟方圆土估[2021](估)字第H016号)、(烟方圆土估[2021](估)字第H017号)。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9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永胜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在规定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合计不超过35名,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道恩集团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道恩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价格认购,并承诺不参与竞价过程且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拟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公司在该发行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股权激励计划、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等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15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021年6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在此之前,“12万吨/年全生物降解塑料PBAT项目(一期)”已投入79,589,808.22元。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道恩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对《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

  《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对《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对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修订。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符合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项目开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0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方案。

  根据公司申报准备工作的安排,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就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1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资金余额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89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8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8,709,433.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170,566.0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0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2月30日出具众环验字(2016)010160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A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7,775,403.00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8,283,403.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00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金额中包含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129,732,600.00元。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规模为3.6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60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佣金、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824,528.2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8日公司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0年7月8日出具众环验字[2020]010038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2,184,678.37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5,561,883.29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20,447,323.37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金额中包含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96,107,9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使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单位(或部门)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填写申请单,后附相应的合同(如有)、进度报表或工程决算报表及发票等资料,由总经理、使用单位(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管经营工作的副职和财务负责人审查并联签,手续齐备后由财务部门执行付款。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2、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营业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鉴于“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集资金项目已建设完毕,与该两个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工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至销户时剩余资金66,197.70元转至募投项目“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TPV)扩建项目”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注销前工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鉴于“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TPV)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与该项目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募集资金1,098.94万元,公司将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注销前建设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鉴于“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产品用于医疗行业,国内认证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终止,后期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并将该项目对应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剩余资金人民币2,591.7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销前农业银行龙口西城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0.00元。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2月15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营业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7月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8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担任本次可转债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2019年9月19日与申港证券签署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于2019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以及剩余两个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鉴于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招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建设银行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至销户时剩余资金119,000.08元转至工商银行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注销前招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建设银行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0年7月8日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与本公司2014年8月2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议案》进行逐项对照,编制了附表1-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与本公司2019年7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进行逐项对照,编制了附表1-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本公司2021年6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本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TPV)扩建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差异,原因系实际投入募集资金小于承诺投资的资金结余。

  注2: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及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差异,原因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结息收益投入募投项目。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差异,原因系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TPV)扩建项目资金结余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2017年3月1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9,732,6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已于2017年3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的众环专字(2017)010143号《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107,9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已于2020年9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的众环专字[2020]011268号《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828.3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00万元,无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556.1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2,044.73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4.04%。

  (1)未使用完毕的原因

  ①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利息以及进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218.47万元。

  ②本公司前次募投项目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尚在建设中。

  (2)公司对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公司对于该项目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是用于支付未付设备及工程款。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表2-1及附表2-2。

  (七)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2016、2017、2018、2019及2020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中的相应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及按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表1-1

  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1-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1

  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说明如下:1.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是在公司高水准、多元化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基础上,为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而建设的项目。该项目通过配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发、中试设备及检测仪器,增强了公司的研发能力和技术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了持续创新能力、保持了市场优势、进而增强了企业抗风险能力。

  3.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附表2-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9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1年9月30日,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尚未投资建设完成;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核算。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2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2年6月底完成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估计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2021年9月30日的总股本408,165,546股为基础,假设本次发行数量按发行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122,449,663股,募集资金为77,15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上述募集资金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三季报,2021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946.5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465.16万元。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2021年1-9月业绩数据年化后测算,即分别为19,928.79万元和16,620.21万元。

  假设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1年基础上按照下降10%、持平、增长10%三种情形分别测算。

  上述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对2021年及2022年的盈利预测。

  5、2021年5月,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8,159.81万元。除此以外,未考虑预案公告日至2022年末其他可能分红的影响。

  6、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192,349.08万元。在预测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时,仅考虑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年化预测数、2021年5月的现金分红以及2021年1-9月的其他权益变动;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除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上述假设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8、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

  注:对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会相应增加,但募投项目从建设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前,股东回报主要通过公司现有业务实现。因此在上述期间内可能出现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一定幅度下降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同时,公司在分析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1年及2022年有关财务数据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募投项目经过公司科学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和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请参见《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扩大改性塑料产能,布局生物可降解塑料业务,从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保持长期稳健的经营发展。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基础。关于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上述方面的储备情况分析,具体请参见《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提高经营效率,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持续盈利能力,保障股东长期利益。主要措施包括:加强质量控制,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标准化管控各业务环节,进一步降低营运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加大研发投入,与科研院校紧密合作,改进生产工艺及提升产品研发能力;调整完善产品结构和品种,深耕建设营销体系,加强品牌推广,巩固现有客户并拓展新客户,提高公司产品市场份额。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理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于2020年4月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

  (三)加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尽快完成募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增加以后年度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及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董事会已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并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公司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制定的涉及本人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3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道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可降解”)拟购买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集团”)所持有的土地进行可降解项目建设,土地总面积为35,475平方米。

  道恩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肖辉、宋慧东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累计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道恩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723865171B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于晓宁

  5、法定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和平北路道恩经济园区

  6、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0年04月26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眼镜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染料销售;颜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银制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9、主要股东:于晓宁持有道恩集团80%股权,韩丽梅持有道恩集团20%股权。

  10、实际控制人:于晓宁、韩丽梅

  11、财务数据:2021年9月30日母公司总资产106.60亿元、净资产56.90亿元,营业收入160.98亿元、净利润7.0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关联关系说明:道恩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13、经查询,道恩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土地一:

  1、交易标的:道恩集团持有的土地27,066平方米

  2、土地位置:开发区电厂南路北、龙福油页岩西侧

  3、土地面积:总计27,066平方米

  4、标的状态:交易标的权属清晰,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5、交易价格:根据烟台方圆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土地估价报告》(烟方圆土估[2021](估)字第H016号),评估价格为1,217.97万元。

  土地二:

  1、交易标的:道恩集团持有的土地8,409平方米

  2、土地位置:龙口市和平北路西侧、电厂南路北侧;

  3、土地面积:总计8,409平方米

  4、标的状态:交易标的权属清晰,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5、交易价格:根据烟台方圆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土地估价报告》(烟方圆土估[2021](估)字第H017号),评估价格为315.3375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烟台方圆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土地估价报告》(烟方圆土估[2021](估)字第H016号)、(烟方圆土估[2021](估)字第H017号),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2021年10月25日,经估价人员现场勘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通过测算确定估价对象在无他项权利限制,宗地外“七通”,宗地内“场地平整”条件下,最终确定土地一的评估价值为1,217.97万元、土地二的评估价值为315.3375万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按评估值确定了土地一、土地二土地使用权受让价格。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道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受让方:山东道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3、交易标的价格:本协议项下的拟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款共计为人民币15,333,075元。

  4、支付方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本协议项下的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5、其他费用:在本协议项下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甲乙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6、交易标的过户时间:在本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

  7、协议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经甲乙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与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购买资产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保持分开。

  七、交易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的土地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可降解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将以评估价格为准,关联交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2021年11月30日,与道恩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1,509.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上述金额未超过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额度。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土地有助于加快推进公司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项目建设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后续发展规划而发生的,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该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向关联方购买土地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烟台方圆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烟方圆土估[2021](估)字第H016号)、(烟方圆土估[2021](估)字第H017号)。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4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建设期限延期至2022年6月,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规模为3.6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60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佣金、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824,528.2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8日公司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20年7月8日出具众环验字[2020]010038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投资进度

  截至2021年11月30日止,延期的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 受到建设方案优化、新冠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经过谨慎研究,秉承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原则,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企业长期经营能力的角度出发,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6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变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道恩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5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5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07、限售期

  2.0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5、《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与道恩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8、《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至2022年1月7日(星期五)上午9 :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请在2022年1月7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57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义娜  陈浩

  联系电话:0535-8866557

  联系传真:0535-8831026

  通讯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振兴路北首道恩经济园工业园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57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38;

  2、投票简称:道恩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9:15—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2年1月12日在山东龙口召开的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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