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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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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11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

  变动暨减持计划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普罗”)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6.069013%减少至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是珠海普罗实施其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截至本公告日,珠海普罗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已减持超过1%并已过半。

  2021年12月22日,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珠海普罗告知函及其出具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将其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上村187号4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1201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比例减少(股份数量减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珠海普罗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提高投资流动性需要,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截至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全部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后续减持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2日至12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普罗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423,900股,占金开新能总股本的1.069016%。具体权益变动明细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珠海普罗仍持有公司股票76,817,780股,占公司2021年12月22日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说明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二)大股东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珠海普罗在计划减持区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了16,423,9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69016%,减持的股份数已超过1%。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珠海普罗实施其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截至本公告日,珠海普罗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已减持过半。

  上述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发布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并于12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正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和要求进行逐项落实,拟于12月24日之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将依法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相关减持计划。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珠海普罗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4日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开新能

  股票代码:600821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上村187号4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08号1201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比例减少(股份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开新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开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简介

  ■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珠海普罗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0,727,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遵循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5,363,5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0,727,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该计划正在实施过程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全部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后续减持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无在未来12个月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93,241,6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69013%;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2020年8月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该部分股份于2021年8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9月22日至12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金开新能股份16,423,900股,占金开新能总股本的1.069016%。具体权益变动明细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仍持有公司股票76,817,780股,占公司2021年12月22日总股本的4.9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无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

  王博钊

  2021年12月22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

  王博钊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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