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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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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71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下午16: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3、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军工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广东省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因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经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方健宁先生、潘源舟先生、孙芳伟先生因在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7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说明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战略定位,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壮大,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证券代码“002683”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

  公司成立于1988年,成立之初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城市爆破拆除,后来随着业务扩展,产业链延伸至矿山工程服务、民爆器材生产与销售、防务装备生产三大板块。2020年度三大板块的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构成如下:

  ■

  由上表可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民爆板块和防务装备板块的营业利润合计已经占公司总营业利润的42.61%。

  此外,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围绕军工、矿服、民爆三个业务板块发展壮大。公司当前的名称及证券简称已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司战略定位和业务结构,方便投资者理解公司战略方向和核心竞争力,更好地开拓市场,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将现有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进行变更。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相匹配,能够满足未来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变更理由合理,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并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主要基于公司定位及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该事项还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终核准。

  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7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军工集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三、四、五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深化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与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业装备”)、戎程管理咨询(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戎程管理”)及广东中科粤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科粤微”)共同出资8,500万元设立广东省军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军工集团”)。军工集团是广东省国资发展军工产业的主要平台,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推动广东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国资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致力于打造成为全国地方军工龙头企业。军工集团注册资本为8,5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4,000万元,占军工集团47.06%的股权;广业装备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占军工集团35.29%的股权;戎程管理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占军工集团11.76%的股权;中科粤微认缴出资额500万元,占军工集团5.88%的股权。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合作方中广业装备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东环保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军工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方健宁先生、潘源舟先生、孙芳伟先生因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环保集团任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广业装备介绍

  1.企业名称: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4790511K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罗俊晖

  5.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5号12-13楼

  6.成立日期:2000-09-01

  7.注册资本:17894万元

  8.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研发、销售和服务等。

  9.股东情况:广东环保100%控股。

  10.关联关系:广业装备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环保集团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1.经查询,广业装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戎程管理介绍

  1.企业名称:戎程管理咨询(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Y6REG0X

  3.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靳海澄

  5.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6号中交汇通中心(自编C-1栋)2702房之六(仅限办公)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11-19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融资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9.合伙人情况:

  ■

  10.关联关系:戎程管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1.经查询,戎程管理的普通合伙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科粤微介绍

  1.企业名称:广东中科粤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3HC82T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云

  5.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36号自编A栋203室

  6.成立日期:2019-12-26

  7.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技术开发等

  9.股东情况: 广东省大湾区集成电路与系统应用研究院100%持股。

  10.关联关系:中科粤微无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1.经查询,中科粤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军工集团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东省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名称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41号1401房。

  (三)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四)经营范围:军工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股权投资与管理,资本运营,财务投资,产业研究,债权投资,为开展上述业务所进行的投资和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股东情况:

  1.各方认缴的出资额、比例及出资方式如下:

  ■

  注:各股东应当根据公司缴款通知书要求将资金足额存入军工集团验资账户。首次出资额将根据军工集团第一个投资项目规模确定,出资时间为军工集团第一个投资项目现金实缴前5日。剩余出资额缴纳时间将根据军工集团业务发展需要,经各股东协商,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按比例分期缴足。公司可根据军工集团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增资扩股。

  2.军工集团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军工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环保集团。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戎程管理咨询(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广东中科粤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组织机构及其产生

  1.军工集团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坚持党组织对企业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原则。军工集团成立党委,直接由广东环保集团党委管理。

  2.公司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总裁。各组织机构的职权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安排的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3.本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4.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非独立董事中,由甲方推荐1名、乙方推荐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首届董事长由乙方推荐董事担任。

  5.设监事1名,由丁方推荐产生。

  6.经营团队实行市场化聘用,由董事会聘任,并设置总裁、联席总裁。

  7.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经营的特别约定

  按照投资金额大小进行分层级审批: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或注册资本的50%以上或金额超过1亿元的投资项目(指单个事项或对同一事项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下同),由股东大会审议;投资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或注册资本的30%以上或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审批;其余投资项目由总裁审批。

  (三)经营期限

  1.军工集团经营期限为长期。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若公司发生清算,各方应依法按各自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四)违约责任

  1.军工集团设立和经营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反保证、承诺或双方约定,或因任何一方给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视同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使守约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但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免除其违约责任。

  2.股东各方未按照约定缴纳出资,除向公司补足其应缴足的出资外,还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纳出资部分的日万分之五支付。

  (五)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纠纷,股东各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军工集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五、设立军工集团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军工集团作为广东省国资发展军工产业的主要平台,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推动广东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公司以整合广东省内外军工资源、提升广东省军工整体地位为使命,以军工产业投资与军工产业孵化为核心业务,面向军贸、国内两个市场,把军工集团将建设成为中国军工领域具有全球视野、世界影响、中国特色的全国地方军工龙头企业,为公司股东带来持续、稳定、增长的投资回报。军工集团实行国资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成立后,可充分利用国资主导优势,强化党的领导和党建引领,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承担国家、省军工重点任务,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另一方面,军工集团将用好市场机制,通过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使生产经营紧贴市场变化,吸引高水平技术人才,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成立后,军工集团根据国家军事战略及我军需求的紧迫程度,结合广东省优势产业和集团优势资源,围绕国内外军工市场,规划发展研究院、装备制造、数字技术等业务板块,并搭建多个相关平台。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军工集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广东环保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上述关联交易已分别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及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收购省民爆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持续为股东创造效益。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方健宁先生、潘源舟先生、孙芳伟先生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同意公司《关于设立军工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广东省军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军工集团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7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7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以议案1是否审议通过为前提条件,即只有当议案1获得审议通过后,议案2的表决结果方为有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保密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将上述资料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月6日前送达公司证券保密部)。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少娟、王紫沁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传    真:020-38031951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C3天盈广场东塔56层

  邮    编: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83”,投票简称为“宏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7日上午9:15至2022年1月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75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省民爆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省民爆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宏大民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大民爆集团”)以现金3,639.42万元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下称“省民爆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购省民爆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宏大民爆集团已于2021年12月21日支付了省民爆公司100%股权交易款,并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省民爆公司为宏大民爆集团全资子公司。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7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35,96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4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27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规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5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35,96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49%。上述可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27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7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年11月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4、2018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12月4日为授予日,授予64名激励对象6,225,812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52元/股。

  5、2018年12月24日,公司已经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4名调整为57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225,812股调整为5,620,968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26日。

  6、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2,575股。该事项已于2019年12月27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3月30日完成回购注销,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568,393股。

  7、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内,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4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10,81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48%。25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例未达到100%,未能全额解除限售,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269股。

  8、2021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81,269股的议案,并于2021年3月10日完成了回购注销事宜。

  9、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规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5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35,96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49%。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即将期满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即将期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相关文件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12月4日,上市日为2018年12月26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1年12月25日期满。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各年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45名激励对象满足全额解除限售条件;10名激励对象应其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标,不能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在本次考核期内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此外,1名激励对象本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申请解除限售,但其已于2021年1月办理离职手续,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5人;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35,961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249%。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公司授予56名激励对象共5,568,393股,本期计划解除限售股份总额为1,392,082股。根据考核情况,本次计划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935,961股;10名激励对象因未达到考核要求,需公司回购注销股份总数为368,496股;2名激励对象已分别于2020年10月、2021年1月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3,268股。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合计651,764股,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88,586 股。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前后的股份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宏大爆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6、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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