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持有公司股票533,368,678股,占公司总股本957,664,592股的55.69%。其中,吉盐化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398,052,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6%;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5,315,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1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7),因经营资金需求,吉盐化集团计划于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2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9,576,645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2021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吉盐化集团《关于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2月21日,吉盐化集团本次减持公司股份9,576,550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的股数。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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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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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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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因资金需求于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10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2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5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后续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如达到相关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