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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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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21-032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公司全体监事参加表决,并形成决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临2021-033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6: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者6人, 其中:执行董事韩广德先生、非执行董事陈激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执行董事陈利平先生代为出席表决;非执行董事陈忠前先生及顾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执行董事向辉明先生代为出席表决;独立非执行董事聂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志坚先生代为出席表决;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举,会议由执行董事陈利平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增补任开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后战略委员会委员构成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韩广德

  委员:陈忠前、陈利平、向辉明、陈激、顾远、任开江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中船防务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3、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公告编号:2021-031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7号船舶大厦15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

  ■

  3、 2021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韩广德先生、副董事长陈忠前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利平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其中:执行董事韩广德先生,非执行董事陈忠前先生、陈激先生、顾远先生及独立董事聂炜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其中:监事陈朔帆先生、朱维彬先生,职工监事张庆环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志东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负责人侯增全先生及董事候选人任开江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 关于选举本公司董事的议案

  ■

  (三)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四)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五)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六)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及议案3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为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4采用累积投票制。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均已经出席类别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嘉轩、邵松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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