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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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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76900941   证券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公告编号:2021-047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科技园A楼21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此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副董事长郭端端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他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因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会议的议案2回避表决,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45,615,552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琰、孔舒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赵琰、孔舒韫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21-046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及法定代表人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集团”)通知,东信集团股权结构于近期发生变动,并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通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集团”)和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股份”)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书》,普天集团和普天股份根据总体战略安排,将其分别持有的东信集团0.93%和99.07%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电科。完成后,中国电科持有东信集团100%股权。

  上述事项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

  二、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的控制关系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前,东信集团的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

  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后,东信集团的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

  三、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变动情况

  东信集团法定代表人由周忠国变更为万谦,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

  四、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东信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电科。上述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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