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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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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1-047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00

  召开地点: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21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送达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9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吴立扬女士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立扬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汪震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战略委员会:吴立扬女士、汪震东先生、胡仲亮先生、张云女士、赵野先生。

  提名委员会:吴立扬女士、陈建华先生、陈玉罡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汪震东先生、陈玉罡先生、陈建华先生。

  审计委员会:张云女士、张俊生先生、陈玉罡先生。

  经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内部会议,分别选举产生召集人如下: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吴立扬女士。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陈玉罡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陈建华先生。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张俊生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续聘张云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续聘赵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续聘邹勇先生、吴君先生、康海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师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续聘倪伟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倪伟雄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

  倪伟雄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

  办公电话:0755-82874201

  传真号码:0755-8320337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续聘莫丹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续聘余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余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

  余斌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

  办公电话:0755-82874201

  传真号码:0755-83203373

  电子邮箱:ir @prolto.com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张云: 女,197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怡亚通客户服务部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等。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云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25,877,963股,持股比例为6.87%,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赵野: 男,1965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洛阳014中心第二研究室工程师、海南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工程师、海南华昌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海拓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大云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怡亚通销售中心事业三部总经理等。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赵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20,917,401股,持股比例为5.56%,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邹勇:男,1980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怡亚通全国物流运作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邹勇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7,142,901股,持股比例为1.91%,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邹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吴君:男,1983年8月出生,EMBA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公司总经办、北京分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吴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81,041股,持股比例为0.05%,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康海文:男,1981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先后任广东宏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经理、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康海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康海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师帅:男,1976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曾先后任深圳市智雄电子销售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助理,长沙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京基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深圳市怡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师帅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233,860股,持股比例为0.06%,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师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倪伟雄:男,198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任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经理、证券投资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倪伟雄先生于2009年参加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分别于2014年6月、2017年12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倪伟雄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76,572股,持股比例为0.05%,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倪伟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莫丹:女,198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计专员,后任公司风控部核算主管,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莫丹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莫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余斌:男,1990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公司行政人事部、证券投资部,现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余斌先生于2015年参加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于2018年12月、2020年11月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余斌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余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21-048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于2021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3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江虹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梅方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及公司提名、续聘程序进行了相关调查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提名、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续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和行业知识、管理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续聘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续聘张云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续聘赵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续聘邹勇先生、吴君先生、康海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师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续聘倪伟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俊生                       陈玉罡                      陈建华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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