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66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阳光龙净”)出具的《关于减持三木集团股份的告知函》,获悉上海阳光龙净于2021年12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87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67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增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接到公司股东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资营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三木集团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国资营运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87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

  ■

  ■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68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股票收购协议》转让股权过户及大宗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购协议的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17日,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营运公司”)与股权转让方福建恒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益投资”)、福建众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投资”)、福州尼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洋投资”),以及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阳光龙净”)等签署《关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之股权、股票收购协议》,协议约定国资营运公司将通过协议方式受让恒益投资持有的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投资”)27.72911%股权,受让众兴投资持有的三联投资16.07079%股权,受让尼洋投资持有的三联投资9.99881%股权;将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上海阳光龙净持有的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41%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股权股票收购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65)。

  二、收购协议的实施完成情况

  (一)转让股权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17日,根据本次收购协议约定,国资营运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分别收购恒益投资持有的三联投资27.72911%股权、众兴投资持有的三联投资16.07079%股权和尼洋投资持有的三联投资9.99881%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国资营运公司直接持有三联投资100%股权。

  (二)大宗交易实施完成情况

  2021年12月21日,根据本次收购协议约定,上海阳光龙净将所持有的公司3.41%股份(15,874,200股)以协议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收购方国资营运公司的事项已实施完成。

  本次大宗交易后,上海阳光龙净持有公司9.51%股份(44,264,558股),国资营运公司持有公司3.41%股份(15,874,200股),国资营运公司一致行动人三联投资持有公司18.06%股份(84,086,401股),国资营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21.47%股份(99,960,601股)。国资营运公司取得公司控制权,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备查文件

  (一)工商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1-69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集团”或“公司”)股票于2021年12月21日、12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股权、股票收购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65)、《关于〈股权、股票收购协议〉转让股权过户及大宗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8),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取得公司控制权,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木集团于2021年12月21日、12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所处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签署〈股权、股票收购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65)、《关于〈股权、股票收购协议〉转让股权过户及大宗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8),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取得公司控制权,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问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前期已披露事项外,目前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2021年12月21日,按照收购协议约定,上海阳光龙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3.41%股份(15,874,200股)以协议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收购方福州开发区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除上述大宗交易外,经公司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福建三联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此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