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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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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9 股票简称:航天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67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天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挂牌引入战略投资者结果
暨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航天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航天物联网”)拟以员工设立持股平台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并由员工持股平台、关联人北京航天控制仪器研究所、战略投资者对其增资金额不低于8,323.4532万元,其中1名战略投资者以现金增资,增资金额不低于1,728.3953万元(按释放10%股权计算),战略投资者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招募。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航天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1-065)。

  近日,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视科技”)通过公开摘牌方式以1,728.3953万元摘牌价格被确认为航天物联网增资项目的最终战略投资方,并与相关各方签署了《航天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盛视科技公司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071563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 1601、1605

  法定代表人:瞿磊

  注册资本:25697.9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6日

  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图像算法、计算机软件、机电一体化产品等。专业提供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其智能产品,包括陆路口岸、水运口岸、航空口岸,业务涵盖边检和海关(含原检验检疫)等出入境旅客、货物及交通运输工具的智能通关查验和智能监管等系统。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瞿磊

  二、增资协议签订情况

  2021年12月21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航天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增资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甲方(现有股东):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乙方(以下统称投资方):

  北京航天控制仪器研究所

  共青城菁英众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菁英众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共青城菁英众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共青城菁英众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称为“员工持股平台”)

  (三)标的企业:航天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四)主要条款

  1、增资方案

  北京航天控制仪器研究所以持有与物联网相关的32项民用软件著作权转让的方式对航天物联网增资2,536万元,对应本次增资完成后的注册资本1,415.0996万元,该价值已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21)第1924号资产评估报告,并经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备案;共青城菁英众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形式对航天物联网增资2,043.4654万元,对应本次增资完成后的注册资本1,140.2629万元;共青城菁英众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形式对物联网公司增资2,015.5928万元,对应本次增资完成后的注册资本1,124.7100万元;盛视科技以现金形式对航天物联网增资1,728.3953万元,对应本次增资完成后的注册资本964.4525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航天物联网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9,644.5250万元。本次增资的价格以航天物联网经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最终评估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和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成交的实际价格为准,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的认缴价格为1.7921元。

  增资完成后,航天物联网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2、本次增资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本次增资后,航天物联网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增资后的航天物联网继续享有和承担。

  3、各方承诺

  (1)航天物联网及现有股东向投资方承诺,航天物联网已取得目前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由政府机关作出的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历史运营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公司登记、财务、动产或不动产、技术、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税收、环保、社保、公积金等),未曾违反中国对公司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签署本协议已获得了其内部有权机构的批准和所要求的一切内部授权,本协议的签字人已获得合法、有效的签订本协议授权。

  (3)各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会与其承担的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4、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交易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5、本协议自航天物联网、现有股东和投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印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备查文件:

  一、增资协议

  二、投资资格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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