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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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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0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 年12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茂津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包括公司监事3人,以及董事会秘书。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2021-132),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133),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朱美华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134),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135),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136),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本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朱美华、张德刚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编号:2021-137),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1-138),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祁怀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已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1-140)。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6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朱美华、张德刚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决议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经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合法。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经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于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合法。在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市场独立地位。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和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2.1 预计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

  公司购买的商品主要系生产产品的原材料,接受劳务主要系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运输、医疗、广告、餐饮等服务。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

  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系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

  2.2 预计关联租赁情况(单位:元)

  ■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天津市博利特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利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583298127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德义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01-06

  营业期限:2012-01-06至2032-01-05

  住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崔家庄村南500米

  经营范围:钢材销售;钢板加工

  目前博利特的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说明:博利特系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近亲属、其他股东控制或担任董监高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

  ■

  截至目前博利特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博利特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2、天津运友智慧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友智慧物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EY2G6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翠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09-14

  营业期限:2021-09-14 至 2041-09-13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474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包装服务;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润滑油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装卸搬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海上国际货运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运友智慧物流的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说明:天津运友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

  ■

  截至目前运友智慧物流经营正常,从设立起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运友物流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3、天津友发瑞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发瑞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300605351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云刚

  注册资本:20,3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1-07

  营业期限:2015-01-07 至 2035-01-06

  住所: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加工物流区B1号

  经营范围:波形梁钢护栏板、立柱、防阻块、柱帽、端头、螺栓、防眩板、标志杆、隔离栅、光伏太阳能支架结构件、通信电力铁塔、脚手架、铁附件、型钢制造加工、销售;有色金属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友发瑞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说明:天津友发瑞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

  ■

  截至目前友发瑞达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友发瑞达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4、天津友发鸿旺达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旺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069858232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书彬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05-24

  营业期限:2013-05-24 至 2033-05-23

  住所: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恒泰路1号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鸿旺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说明:鸿旺达系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近亲属、其他股东控制或担任董监高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

  ■

  截至目前鸿旺达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鸿旺达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5、天津静海区尧舜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舜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075914325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08-20

  营业期限:2013-08-20 至2033-08-19

  住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尧舜渡假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目前尧舜医院的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说明:天津信德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

  ■

  截至目前尧舜医院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尧舜医院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6、天津市友发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发广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764331774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岸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07-26

  营业期限:2004-07-26 至 2034-07-25

  住所: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百亿工业区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目前友发广告的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说明:天津信德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

  ■

  截至目前友发广告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友发广告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7、天津团泊一帆丰顺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帆丰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673746851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克顺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05-20

  营业期限:2008-05-20 至 2028-05-19

  住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尧舜渡假村环湖南路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一帆丰顺的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说明:天津信德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

  ■

  截至目前一帆丰顺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一帆丰顺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8、天津德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328679029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忠利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01-22

  营业期限:2015-01-22 至 2035-01-21,

  住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百亿道12号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市场经营管理服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自有仓库租赁;物料搬运设备租赁;地磅计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德远的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说明:天津圣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

  ■

  截至目前德远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德远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9、天津信德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德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553438387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磊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5-7

  营业期限:2010-05-07 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恒泰路1号

  经营范围:对企业项目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自有房屋租赁;供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目前信德胜的股权结构如下:

  ■

  关联关系说明:天津信德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

  ■

  截至目前信德胜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信德胜与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

  (三)对于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以市场价格为准确定资产、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友发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友发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7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友发集团”、“公司”)于 2021 年12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1名授予激励对象因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10.00万股由公司回购并已于 2021年 11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143,845.66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43,845.66万元。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该等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894号),经审验,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43,845.66万元变更为 143,895.66 万元。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

  综上,上述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及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3,855.66万股变更为 143,895.66 万股。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的实际情况,拟修订《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8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相关审计业务不存在由分支机构承办的情况。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共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69 家)、医药制造业(41 家)、 汽车制造业(25 家)、专用设备制造业(37 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8 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1 家)、房地产业(12 家)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如下: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无;

  (3)行政监管措施:无;

  (4)自律监管措施: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王娜,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5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3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开始服务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鲁李,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会计师,2012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4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开始服务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许培梅,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2008 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上市公司、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 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服务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近三年从业情况如下: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1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尚须公司经营层结合审计服务性质、服务质量及资源投入量等具体确定;2020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不含内控审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认可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1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12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克春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为董事会秘书。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2021-132),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关联监事陈克春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1-133),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经出具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134),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提供及接受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135),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关联监事陈克春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及额度的公告》(编号:2021-136),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经出具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1-138),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张松明为监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监事、独立董事的公告》(编号:2021-139),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2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审计),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75,911,946.14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22,198,589.93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止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43,895.6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584.349万元(含税),派发后的余额滚存至下一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33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发集团”或“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基本情况

  1、前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情况及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内容和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经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的实际情况,2021年1-11月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过经审议的年度预计额度,超过部分总计7,1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说明: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由正常生产经营和提供相关服务所形成,交易价格均按照发生地区的市场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就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的部分,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1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作出了补充确认,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朱美华、张德刚已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经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业务合作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开展,遵守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经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供需变化影响等原因所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市场独立地位。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受市场供需变化影响等原因,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增加 2021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在2021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的额度的基础上,公司对部分关联方2021年12月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1,554.98万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李茂津、陈广岭、徐广友、刘振东、朱美华、张德刚已回避表决,其表决票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决议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经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业务合作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开展,遵守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经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数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是受市场供需变化影响等原因所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1-11月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1年12月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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