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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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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10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2人,参加通讯表决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丰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的间接股东股权转让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创疆”)的间接股东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疆”)与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控股”)签署了《关于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深圳创疆拟将持有的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疆投资”)100%股权转让给丰启控股。

  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创疆系创疆投资的控股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丰启控股的实际控制人赵丰先生。因赵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股权转让构成管理层收购。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丰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非独立董事邹方凯先生和崔常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蒋超先生和高赫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独立董事王典洪先生、程名望先生和潘红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  胡社教先生、邵世凤先生和李宁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蒋超先生和刘朗天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刘朗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月7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10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宋耀忠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宋耀忠先生、王诗雨女士和陈伟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同意补选罗天明先生和王冠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11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部分董事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辞职情况

  因个人原因,邹方凯先生、崔常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邹方凯先生、崔常晟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裁。

  因个人原因,王典洪先生、程名望先生和潘红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邹方凯先生、崔常晟先生、王典洪先生、程名望先生和潘红波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新任董事就任前,邹方凯先生、崔常晟先生、王典洪先生、程名望先生和潘红波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邹方凯先生、崔常晟先生、王典洪先生、程名望先生和潘红波先生在任职期内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蒋超先生和高赫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胡社教先生、邵世凤先生和李宁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就任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产品经理、专职审查人等职,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蒋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赫男:男,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2007年-2014年3月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董事长、董事长,2014年3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赛诺特(龙口)车轮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公司深圳广联赛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高赫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邵世凤: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学教授。曾任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现担任广东省预算会计学会理事,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高级审计师评委会专家组成员,广东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委会专家组成员,广东、广西等省区财政绩效评审专家,科技东莞评审专家等。

  截至本公告日,邵世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社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4年12月出生,博士学历。1985年毕业于安徽工程大学获学士学位,1991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获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获博士学位。1991年7月至今在合肥工业大学教授任职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胡社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宁梓: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毕业于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曾任广东周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部总经理,深圳陆陆鑫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世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卓纬(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李宁梓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112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候选人承诺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胡社教先生和李宁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胡社教先生和李宁梓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胡社教先生和李宁梓先生已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11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辞职情况

  因个人原因,宋耀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

  因个人原因,王诗雨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因个人原因,陈伟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宋耀忠先生、王诗雨女士和陈伟涛先生辞职将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上述人员的辞职将在新任监事补选产生后生效。在新任监事就任前,上述人员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宋耀忠先生、王诗雨女士和陈伟涛先生在任职期内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监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罗天明先生和王冠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罗雄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工会委员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罗天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10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就任联想阳光雨露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渠道经理,泰康人寿深圳分公司信息技术工程师、办公室综合行政主管、办公室副主任兼总经理助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罗天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冠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2年4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就任深圳市中航健康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深圳市中航健身康体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冠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职工监事简历

  罗雄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4年9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曾任深圳市中天佳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综合行政,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罗雄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11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蒋超先生和刘朗天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刘朗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刘朗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刘朗天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刘朗天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5-8882355

  传真:0535-8886708

  电子邮箱:ir@fengqi-kg.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265716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蒋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就任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产品经理、专职审查人等职,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蒋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朗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0年3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金融硕士学位。曾任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刘朗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109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间接协议转让,但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赵丰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不发生变化,仍为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因本次权益变动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层收购,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上市公司资产评估进行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创疆”)的间接股东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疆”或“甲方”)于2021年6月11日与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启控股”或“乙方”)签署了《关于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深圳创疆拟将持有的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疆投资”)100%股权转让给丰启控股。

  2021年7月1日,丰启控股向深圳创疆发送《关于维持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暂不变更的告知函》,经交易双方协商,深圳创疆于2021年7月2日复函确认,双方约定暂不推进股权转让事宜。

  2021年12月22日,丰启控股向深圳创疆发送《关于移交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的告知函》,经双方协商,深圳创疆复函确认继续推进股权转让事宜,约定在履行完成管理层收购的相关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深圳创疆向丰启控股移交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

  因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创疆是创疆投资的控股子公司,上述交易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赵丰先生。因赵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构成管理层收购。

  变更前后控制关系如下:

  ■

  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的间接股东股权转让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关联董事赵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二、协议各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DG2N3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翔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7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滨路澳城花园(北区)H-1座13D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信息技术、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

  ■

  2、受让方: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624X3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丰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6月7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岭社区侨香路3089号恒邦置地大厦二十六层2601-A1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创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许可经营项目是:人力资源咨询。

  股权结构:

  ■

  3、目标公司: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T385H8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戌时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0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蓝谷创业中心3号楼B座3楼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方”)

  乙方:深圳市丰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

  丙方: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一)目标股权及转让价格

  1.1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甲方所持有的丙方100%的股权(“目标股权”),于本协议签署日对应丙方总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

  1.2根据目标公司现有资产负债情况,并经过合理商业评估,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受让目标股权的总价格(“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

  (二)目标股权交割

  2.1在本协议生效后的30日内,甲方和丙方应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使乙方成为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目标股权合法的持有人(“工商过户登记”)。

  2.2乙方应于如下先决条件全部被满足或虽未被满足但已被受让方书面豁免后30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目标股权转让价款。

  (1)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均已满足,本协议已生效;

  (2)甲方已将目标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

  (3)甲方已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配合完成将上市公司和目标公司以及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控制权移交给乙方行使的全部工作;

  (4)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1300万股上市公司股票被武汉市公安局采取的冻结措施已解除,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没有其他未披露的权利负担;

  (5)目标公司和上市公司现有经营在正常的状况下持续运作,目标公司和上市公司的财务、业务、资质、发展前景、运营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出现违法犯罪、违规担保、资金占用、财务造假或信息披露违规等重大违法行为;且

  (6)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所有陈述和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出现本协议约定的解除事项、各方同意解除或终止之日或各方在本协议下均已不再享受任何权利且不再承担任何义务之日起解除或终止。

  四、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1、若本次股权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魏翔先生变更为赵丰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亦不涉及其持有公司股份及表决权的变化。

  2、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构成管理层收购。本次收购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青岛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10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2年1月7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7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控股股东的间接股东股权转让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蒋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高赫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胡社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邵世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李宁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选举罗天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02选举王冠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议案3和议案4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1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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