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1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红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429,160,000.00元(不含税金额)。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殷红梅、熊少强、李丽芳、陈永坚、何汉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展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延至2023年6月30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20)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1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建杭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对“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不会使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证券法规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制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2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延至2023年6月30日。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78,064万元,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为6,575.7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1,488.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46号”《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9年4月1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35,400万元中的18,992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的建设。

  2019年12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和“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建设完成期分别由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1日延至2021年6月30日、2021年1月31日。

  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的募集资金16,088.22万元中的4,00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的建设。

  2020年11月2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16,408万元中的13,80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的建设。

  2021年2月2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拟投入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的募集资金45,792万元中的22,70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仓储”)40%股权收购项目的并购投资款。

  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和“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由2021年1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延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4月12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和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

  截至本公告日,募投资金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1年9月30日,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余部分工程款项未支付。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本次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

  (二)本次项目延期的原因

  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受肇庆至高明(机场西部)高速公路(以下简称“肇明高速”)规划调整影响,部分管道路由因与肇明高速县道X435衔接段有交叉,需重新确定施工方案进行迁改;同时,水南门站正在办理用地手续的地块被肇明高速水南北互通占用,需与高要区政府协商另行选址征地,导致工程项目未能如期达到可使用状态。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由原定的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审慎决定对“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审慎作出的决定,本次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经营。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对“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不会使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证券法规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制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19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预计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与关联方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港华培训学院和美家整体厨房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429,160,000.00元,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合计为148,896,389.21元。(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殷红梅、熊少强、李丽芳、陈永坚、何汉明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黎荣发

  注册资本:4,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工程塑料、塑料合金及其制品,产品境内外销售;从事自产产品及同类商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及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商业咨询服务(国家禁止类、限制类及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不含会计、审计、法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置业路6号1楼101、2楼201、3楼30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总资产33,483万元、净资产9,00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884万元、净利润3,18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总资产39,387万元、净资产10,5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009万元、净利润1,5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的规定,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作为燃气工程材料经销商,其在业内有着良好口碑,材料质量可靠,性价比相对较高,广泛应用于行业内各燃气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黎荣发

  注册资本:55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管件、管材及其相关配件);从事上述相关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供商业咨询服务(不含会计、审计、法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置业路6号1楼102、2楼202、3楼302、4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总资产9,615万元、净资产7,2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580万元、净利润77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总资产11,078万元、净资产7,66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290万元、净利润4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的规定,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作为国内主要的PE管施工机具经销商,其产品性能稳定,广泛应用于各燃气公司并获得的评价相对较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黎荣发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燃气计量仪器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加工、批发、进出口及其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以上均不含国家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五路2号尚荣工业厂区厂房A4、B5101-50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总资产8,595万元、净资产1,84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756万元、净利润-42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总资产11,034万元、净资产2,02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536万元、净利润18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的规定,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是国内燃气表的主要经销商,广泛用于行业内各燃气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纪伟毅

  注册资本:7,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天然气(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的批发(不带存储设施)、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相关配套业务(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招商开元中心03地块B座18层、16层1601-1812单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308,853.71万元、净资产32,529.1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777.98万元、净利润2,333.3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305,471.88万元、净资产31,831.4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583.08万元、净利润2,804.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的规定,港华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阮晖

  注册资本:159,75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及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恒益电厂2020年营业收入为146,842.64万元,净利润为358.88万元,总资产为393,298.57万元,净资产为214,015.99万元。(以上2020年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恒益电厂营业收入为158,171.56万元,净利润为-19,941.76万元,总资产为394,132.01万元,净资产为194,074.23万元。(以

  上2021年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恒益电厂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的规定,恒益电厂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恒益电厂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经查询,恒益电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梅园路128号招商开元中心03地块B座16层1607单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8,498.08万元、净资产5,496.1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67.53万元、净利润-2,417.4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2,754.25万元、净资产4,911.1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05.62万元、净利润-4,008.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条的规定,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圣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工业、农业、基础设施领域依法进行投资;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保健食品销售等。

  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10-163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总资产2,825.83万元、净资产2,663.1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18.21万元、净利润-336.8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总资产5,010.96万元、净资产4,474.4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02.97万元、净利润-188.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的规定,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八)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品慧

  注册资本:10,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燃气经营(不设储存、运输,不面向终端用户);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务;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安装);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日用电器修理;燃气经营(面向终端用户)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汀根村大阪工业区一街20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资产53,910万元、净资产29,283万元、营业收入49,813万元、净利润7,36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资产50,130万元、净资产25,321万元、营业收入34,231万元、净利润1,4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监事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的规定,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九)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旭龙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生产和供应;电力销售代理;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天然气相关设备、设施租赁;在中山小榄镇内以管道方式供应代天然气、石油气、油制气、天然气及承接管道维护工程;燃气炉具及配件的销售、安装、维修及相关辅助业务。

  住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2座701、712房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资产14,163万元、净资产9,1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8,743万元、净利润2,90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总资产15,787万元、净资产11,86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222万元、净利润2,56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条的规定,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东文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销售,灰渣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工业区西南园B区19—5号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6,200.85万元,净利润为103.18万元,总资产为11,256.09万元,净资产为4,827.08万元。(以上2020年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5,003.91万元,净利润为-404.45万元,总资产为11,117.99万元,净资产为4,422.63万元。(以上2021年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条的规定,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经查询,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美家整体厨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锋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整体厨房、板式家具、卫生洁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净水设备、装饰材料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安装、维修服务及批发、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其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室内设计;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699号苏州港华大厦301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美家整体厨房有限公司总资产5,690.87万元、净资产283.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475.20万元、净利润53.1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美家整体厨房有限公司总资产5,542.49万元、净资产3,213.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00.97万元、净利润-1,070.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美家整体厨房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美家整体厨房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条的规定,美家整体厨房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美家整体厨房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二)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萧兴健

  注册资本:12,868.83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天然气电力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沙口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33,801.42万元,净利润为1,380.97万元,总资产为61,682.63万元,净资产为22,292.21万元。(以上2020年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33,396.63万元,净利润为-345.20万元,总资产为63,179.90万元,净资产为21,947.01万元。(以上2021年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三)条的规定,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经查询,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胡桂祥

  注册资本:5,121.2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应用软件系统的开发、销售、实施和相关售后服务;硬件以及集成系统的销售、安装及维护;企业业务流程改造的管理咨询;及其他外包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住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65号海尔国际广场8号楼18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1,675.24万元、净资产5,592.8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073.86万元、净利润698.1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3,830.25万元、净资产6,400.1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022.31万元、净利润807.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条的规定,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其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作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其研发技术专业,服务质量高,在燃气行业有丰富的开发和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四)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朱少华

  注册资本:10,25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承接政府政务云和智慧城市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电子政务与工业数据的分类、清洗、公开、共享和运营工作,开展电子政务、工业大数据发展规划、标准制定和产业政策研究等工作;从事云计算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和硬件服务等。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15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9,050.85万元、净资产11,729.2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23.32万元、净利润1,330.9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8,209.77万元、净资产10,190.9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00.20万元、净利润-212.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条的规定,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其经营范围涉及政府政务云和智慧城市的建设、工业大数据发展规划、标准制定和产业政策研究等工作。该企业在公用事业行业信息服务有丰富经验,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五)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纪伟毅

  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业、农业、基础设施、能源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的企业书面委托(经该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向这些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这些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货款及提供担保。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招商开元中心03地块B座17层1701-1712单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177,253.36 万元、净资产508,419.9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964.35万元、净利润55,361.6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231,299.71万元、净资产560,817.9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268.64万元、净利润52,663.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38.67%的股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四)条的规定,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十六)山东港华培训学院

  法定代表人:王玲

  注册资本:3,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推广燃气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质量管理继续教育课程;燃气企业和政府部门委托的燃气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燃气技术咨询服务、承办研讨会。

  住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国际天泰家园2号办公楼401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港华培训学院总资产1,253万元、净资产34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95万元、净利润-19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截至2021年9月30日,山东港华培训学院总资产1,971万元、净资产22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28万元、净利润-7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经查询,山东港华培训学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港华培训学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  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条的规定,山东港华培训学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港华培训学院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卓通管道系统(中山)有限公司、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卓度计量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山东港华培训学院的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公司与港华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考虑管道气价格、国际液化天然气现货价格及下游客户供气价格确定;公司与佛山市福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参考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价格确定;公司与卓锐智高(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美家整体厨房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比照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或同行业收费价格情况后确定;公司与佛山市电子政务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参考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由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拟审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任何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产生,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属于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的正常市场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20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22年1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7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1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案(一)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月6日9:30-11:30,14:00-16:30。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6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5楼董事会秘书处;邮编:528000;传真号码:0757—83033809。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瑛;

  联系电话:0757—83036288;

  传真号码:0757—83033809;

  联系电子邮箱:bodoffice@fsgas.com;

  (五)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1”,投票简称为“佛燃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说明:1、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1月6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