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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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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57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1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计算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已将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1年12月17日的回购股份16,452,086股从总股本中剔除。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其中独立董事陈凯先先生、许敏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代理董事会秘书肖伟先生的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刘权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吴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长平、华诗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1-04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伟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补吴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进行了调整,推选下列人员组成第七届董事会各个专门委员会: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人组成:主任委员为董强先生(独立董事),成员为肖伟先生、许敏先生(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主任委员为许敏先生(独立董事),成员为吴云先生、陈凯先先生(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由3人组成:主任委员为陈凯先先生(独立董事),成员为肖伟先生、董强先生(独立董事);

  4、战略委员会由5人组成:主任委员为肖伟先生,成员为王振中先生、杨永春先生、陈凯先先生(独立董事)、董强先生(独立董事)。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修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投资业务,投资范围包括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金融衍生产品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肖伟先生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止目前,公司在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主要方向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进行国债逆回购等,安全性较高,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资金安全。随着公司财务状况的持续改善,预计原额度已不能满足需求,公司需提高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以便更好的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现将原“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用于投资业务的额度”变更为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该额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4.40%。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应的资金安排,2022年公司计划向以下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21.6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

  ■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授信使用金额及使用方式,2022年度授信额度使用金额预计不超过 5 亿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肖伟先生在以上综合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融资使用事项及融资金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肖伟先生签署相关授信的法律文书,办理有关手续等。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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