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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通过书面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别远峰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有效期内保理融资额度累计不超过6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7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17日通过书面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丰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有效期内保理融资额度累计不超过6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9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保理业务情况概述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为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有效期内保理融资额度累计不超过6亿元。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理业务标的

  保理业务的标的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合作机构: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外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

  2、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3、保理融资金额:有效期内对公司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开展保理融资业务,额度累计不超过6亿元,具体每笔保理融资业务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5、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四、保理业务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保理业务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保理业务的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机构、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实施、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控股子公司相应事项应事先报备公司财务管理部,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指导控股子公司具体实施。

  3、公司审计管理中心负责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态,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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