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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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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5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1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鑫盛源公司及正弦波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延伸公司金属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链,公司拟对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投资5,054.2041万元人民币并取得其51%的股权;拟对金昌正弦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4,080万元人民币并取得其51%的股权,公司总投资金额合计为9,134.2041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收购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金昌正弦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议于2022年1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8)。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6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适应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提前换届选举。详情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原定任期至2022年5月12日,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提名李卫国先生、刘泽军先生、凌锦明先生、陈望明先生、魏丽女士、胡云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林先生、王竞达女士、徐盛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林先生、王竞达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竞达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盛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林先生、王竞达女士、徐盛明先生分别发表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董事会作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发表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项议案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每位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出,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将与其他董事分别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全部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原定任期至2022年5月12日,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拟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提前换届选举,提名甄胜利先生、赵海燕女士二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监事候选人甄胜利先生、赵海燕女士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成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以民主方式推选出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邓灵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卫国先生简历:

  李卫国,男,1965年出生,毕业于湖南农学院,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进入长沙县职业中专任教;1992年进入湖南省经济管理学院任教;1993年至1995年在湖南省统计局工作;1995年创办长沙长虹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1998年至今任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03年7月被评为北京十佳进京创业青年,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劳动模范,2012年被评为中关村十大年度人物,现任深圳凯尔汉湘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长阳京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会长、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

  2、刘泽军先生简历:

  刘泽军,男,1966年生,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到1998年历任长沙电池厂技术科科长;1999年至2000年任湖南长虹建筑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1年至今历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凌锦明先生简历:

  凌锦明,男,1974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EMBA,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厦门冠华针纺有限公司、厦门中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裁,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陈望明先生简历:

  陈望明,男,1967年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湖北江汉石油管理局仪表厂科长,2002年至今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5、魏丽女士简历:

  魏丽,女,1977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青年拔尖人才。曾就职于杭州大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曾任南京中船绿洲环保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6、胡云忠先生简历:

  胡云忠,男,1974年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住房与城乡建设部。2015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市场总监、市政环境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7、徐林先生简历:

  徐林,男,1962年出生,毕业于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7月至2018年9月历任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2018年10月至2020年3月担任中美绿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绿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4月至今,担任中美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王竞达女士简历:

  王竞达,女,1972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7月至1994年9月,担任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会计;1997年7月至今,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河北冀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徐盛明先生简历:

  徐盛明,男,1963年出生,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化学工程与技术研究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6月至1992年8月,担任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工程师;1996年9月至1999年5月,历任湖南大学博士后、副教授;1999年5月2010年11月,历任清华大学博士后兼副研究员、副研究员兼研究室主任;2016年6月至2020年4月,担任江西理工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2010年12月至今,担任清华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精细陶瓷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放射性废物处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监事候选人简历

  1、甄胜利先生简历

  甄胜利,男,1964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美国辛辛那提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美国注册工程师(PE)、美国工程师协会(ASCE)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1996年赴美留学并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任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1998年至2004年任职于美国Bowser-MornerInc咨询公司;2004年至今历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海外部首席运营官、副总经理、技术总监。甄胜利先生具有20多年国内及海外土木工程与环境工程研究与技术咨询、管理专业经验,是国家“七五”、“八五”重点科技攻关课题项目负责人、参加人;曾荣获省部级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技术进步一等奖等奖项;参加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编制,发表学术论文近10篇,专利20项。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赵海燕女士简历

  赵海燕,1977年出生,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至今,历任公司采购总监,总经理助理,行政部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行政总监,天津京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3、邓灵燕女士简历

  邓灵燕,1976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至2012年,担任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12年至今,历任公司品牌经理,现任公司品牌总监兼工会主席。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7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金昌正弦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源公司”)51%的股权、金昌正弦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弦波公司”)51%的股权。

  ● 交易内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为进一步延伸公司金属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链,拟对鑫盛源公司投资5,054.2041万元人民币并取得其51%的股权;拟对正弦波公司投资4,080万元人民币并取得其51%的股权,公司总投资金额合计为9,134.2041万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由于未来市场、政策及行业环境可能存在变化,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出现不达预期经营目标的风险,如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产品盈利波动的风险、项目运营后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环保政策的变化带来能耗排放等标准提高的影响、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带来的经营影响等。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延伸公司金属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链,公司拟对鑫盛源公司投资5,054.2041万元人民币并取得其51%的股权;拟对正弦波公司投资4,080万元人民币并取得其51%的股权,公司总投资金额合计为9,134.2041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两项投资协议均未签订。

  2021年12月21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鑫盛源公司及正弦波公司股权的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于收购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赫东波: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210303******719,持有鑫盛源公司100%股权,目前担任鑫盛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正弦波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

  赫东波目前控制的主要企业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

  鑫盛源公司51%的股权,该部分股权产权清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赫东波将其持有的鑫盛源公司7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本次交易前,上述质押将予以解除;另外,鑫盛源公司存在将其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726.93万元人民币)抵押给银行的情形。除上述质押情形外,鑫盛源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赫东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082362186M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磁性材料生产;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标的公司现状:

  鑫盛源公司主要从事超细金属及氧化物材料的研发生产与制造。目前拥有两条合计年产2,700吨超细金属及氧化物生产线。其中,一条年产1,350吨优质级氧化亚镍生产线已投入运营,一条1,350吨/年电子级氧化亚镍生产线在建,预计2022年二季度建成运营。目前主要产品为氧化亚镍,氧化亚镍可用作瓷釉的密着剂和着色剂,茶色玻璃和显像管玻壳的着色剂,在磁性材料生产中用作镍锌铁氧体的原料,也是制造镍盐、镍催化剂和二次电池的材料。

  4、标的公司财务情况:

  鑫盛源公司财务情况:2020年、2021年1-11月份财务报表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湘审〔2021〕1417号。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公司收购前鑫盛源公司股权结构:

  ■

  (三)投资安排及定价依据

  1、(1)赫东波向鑫盛源公司增资人民币1,345万元,增资完成后,鑫盛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345万元;

  (2)公司向鑫盛源公司增资人民币4,954.2041万元,其中2,344.1502万元计入鑫盛源公司注册资本,2,610.0539万元计入鑫盛源公司资本公积。

  上述增资完成后鑫盛源公司结构如下:

  ■

  2、上述增资完成后,在满足先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以人民币100万元对价受让赫东波持有的鑫盛源公司1.0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47.3164万元。交易完成后,鑫盛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上述投资完成后,公司对鑫盛源公司投资额总计5,054.2041万元,公司将持有鑫盛源公司51%的股权。

  3、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对价在综合考虑与公司发展战略的一致性、与现有项目的产业协同性、项目的知识产权以及项目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赫东波(下称“原股东”)

  丙方:金昌鑫盛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鑫盛源公司增资扩股

  (1)赫东波对鑫盛源公司增资人民币1,345万元,增资完成后,鑫盛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345万元。

  (2)赫东波增资完成后,在满足先决条件的前提下,高能环境以人民币4,954.2041万元向鑫盛源公司进行增资获得鑫盛源公司49.99%股权,其中人民币2,344.1502万元计入鑫盛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610.0539万元计入鑫盛源公司资本公积。

  3、鑫盛源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2条约定的增资完成后,在满足先决条件的前提下,高能环境以人民币100万元对价受让赫东波持有的鑫盛源公司1.0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3164万元。

  4、款项支付

  (1)各方同意本次增资款4,954.2041万于先决条件满足且本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鑫盛源公司指定账户。

  (2)本协议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且本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高能环境将股权转让款支付到赫东波指定账户。

  5、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鑫盛源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高能环境有权推荐2位董事。鑫盛源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高能环境推荐的人员担任。

  6、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并要求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三、关于收购金昌正弦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崔玄子:女,中国国籍,身份证号:220524******022,持有正弦波公司79.375%股权。

  崔玄子目前控制的主要企业为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金昌正弦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

  正弦波公司51%的股权,该部分股权产权清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玄子将其持有的正弦波公司79.375%的股权质押给公司,本次交易前,上述质押将予以解除。除上述质押情形外,正弦波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前,有优先受让权的原股东均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昌正弦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赫东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路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3MA71P6WL9W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度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3D打印眼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依法须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目主开展经营活动)

  3、标的公司现状:

  正弦波公司正在建设一条利用废旧金属制品制备硫酸镍钴溶液的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理6,000吨废旧镍金属原料的生产能力,年产电池级硫酸镍钴溶液26,000吨,其中硫酸镍22,000吨/年,硫酸钴4,000吨/年,本项目预计2022年一季度建成运营。电池级硫酸镍是三元材料中镍金属的来源,主要用作三元电池前驱体材料的原料。

  4、标的公司财务情况:

  正弦波公司财务情况:2020年、2021年1-11月份财务报表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湘审〔2021〕1416号。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公司投资前正弦波公司股权结构

  ■

  (三)投资安排及定价依据

  1、崔玄子将持有的正弦波公司28.375%股权转让给赫东波,该部分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270万元。

  2、崔玄子将持有的正弦波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高能环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元,该部分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4,080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0元,剩余出资义务由高能环境承担,赫东波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前款约定的股转完毕,在满足协议约定先决条件的前提下,高能环境向正弦波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1,405.1020元,该部分出资用于正弦波公司硫酸镍项目建设、运营以及经高能环境认可的其他用途。

  上述交易完成后,正弦波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上述投资完成后,公司对正弦波公司投资额总计4,080万元,公司将持有正弦波公司51%的股权。

  4、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对价在综合考虑与公司发展战略的一致性、与现有项目的产业协同性、项目的知识产权以及项目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四)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一:赫东波

  乙方二:崔玄子

  丙方:金昌正弦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

  (1)崔玄子将持有的正弦波公司28.375%股权转让给赫东波,该部分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270万元。

  (2)在先决条件满足的前提下,崔玄子将持有的正弦波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高能环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元,该部分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4,080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0元,剩余出资义务由高能环境承担。赫东波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前款约定的股转完毕,在满足先决条件的前提下,高能环境向正弦波公司实缴出资人民币1,405.1020元,该部分出资用于正弦波公司硫酸镍项目建设、运营以及经高能环境认可的其他用途。

  3、款项支付

  (1)高能环境在先决条件满足且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的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人民币1,405.1020万元支付至正弦波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赫东波将股权转让对价支付到崔玄子指定账户。

  4、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正弦波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高能环境有权推荐2位董事。正弦波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高能环境推荐的人员担任。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并要求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鑫盛源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情形、不存在委托理财等情形,正弦波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形。

  鑫盛源公司作为担保方的担保情况如下:

  ■

  经核实,许晓东具备偿还银行贷款能力。

  本次收购事项符合公司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战略,标的公司的产品氧化亚镍和电池级硫酸镍均有广泛的下游用途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将与公司现有含镍危废处置板块形成产业协同发展,是公司金属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链的延伸。收购完成后,增强了公司金属资源化处置能力,有利于公司未来主营业务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本次交易的风险分析

  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长期发展,但由于未来市场、政策及行业环境可能存在变化,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出现不达预期经营目标的风险,如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产品盈利波动的风险、项目运营后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环保政策的变化带来能耗排放等标准提高的影响、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带来的经营影响等,公司将充分利用在危废综合利用业务领域积累的实际经营管理经验,积极拓展原材料市场,坚持技术工艺创新,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各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统一协作管理,快速响应和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项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11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6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内容可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披露的《高能环境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高能环境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证券部

  邮编: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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