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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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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8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持有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9,944,5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初始的10.83%减少至 9.83%。上述股份来源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中国信达发来的《关于持股比例减少达到1%的告知函》,中国信达因自身经营需要及上市公司回购等原因,自2017年1月11日至2021年12月20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减少15,297,448股,持股占比自初始的10.83%降至目前的9.83%,减少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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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相关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1)中国信达在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与公司及交易方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偿协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如标的公司经减值测试未达到标的资产注入时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以及业绩未达到其盈利预测数,将对公司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

  中国信达于2017年及2019年履行相关补偿承诺,因公司回购股份,持股合计减少309.34万股。

  (2)2021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截至《告知函》出具日,中国信达的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触及要约收购。

  4.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信达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及中国信达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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