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612 证券简称:索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1-124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峪关预焙阳极”)、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邑工贸”)、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通齐力”)、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创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嘉峪关预焙阳极、临邑工贸、索通齐力、山东创新提供的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000万元、10,000万元、3,000万元、1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48,200.00万元(含本次)、25,000.00万元(不含本次)、55,632.00万元(不含本次)、129,137.73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峪关预焙阳极在该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于2021年12月2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签订了两份《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分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临邑工贸、索通齐力在该行开展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于2021年12月21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创新在该行开展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15亿元(包括已发生但尚未到期的借款担保余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担保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于2021年9月25日披露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

  2.住所:甘肃省嘉峪关市聚鑫东路766号

  3.法定代表人:朱世发

  4.经营范围:预焙阳极生产、批发零售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工矿产品、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技术及货物进出口经营(以备案登记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临邑索通国际工贸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街道办事处513国道与富民路交界处向西500米路北

  3.法定代表人:郎小红

  4.经营范围:预焙阳极、残极、石油焦、煅烧焦、冶金焦、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仅作工业原料用)、煤焦沥青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除外)的进出口;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工产品除外)、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工矿产品、文化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山东创新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张东公路东侧

  3.法定代表人:肖利峰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焙阳极炭块、碳纤维、碳复合材料及炭素制品;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新104国道北侧117号

  3.法定代表人:郎光辉

  4.经营范围:炭素材料生产、销售;炭素材料生产技术研发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金额:临邑工贸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索通齐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保证范围: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金额: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截至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担保总额指股东大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1,069,514.4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1.96%,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393,835.5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19,514.4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1.01%,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393,835.5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1%。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