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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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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网上直销平台暂停服务的公告
关于东方红安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申购及赎回数额限制的公告

  因系统升级,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包含管理人官网、东方红资产管理APP、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将于2021年12月24日15:00至12月26日23:59暂停办理开户、交易、账户查询等服务,系统升级完成后将即时恢复管理人网上直销业务相关服务。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官方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关于东方红安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申购及赎回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2月23日起(含),调整本公司旗下东方红安盈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安盈甄选一年持有混合,基金代码:A类012683、C类012684,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单笔申购起点、单笔赎回起点及最低份额余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自2021年12月23日起(含),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申购/赎回本基金各类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由10元降低至1元(含申购费),单笔最低赎回申请份额由1份降低至0.01份,同时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由1份降低至0.01份。

  二、相关规则

  1、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申请份额及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值,但可以等于或高于上述值。

  2、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的,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所设定的相关限制。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本公司咨询有关情况: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时进行相应调整。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关于在网上直销平台开通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D类份额与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之间赎回转购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12月27日(含)起,在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包含管理人官网、东方红资产管理APP、管理人微信服务号,下同)开通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D类份额(基金代码:007865,以下简称“东方红货币D”)与管理人旗下部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之间的赎回转购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说明

  本公告所指赎回转购业务包含“赎回转认购”和“赎回转申购”业务,指投资者通过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提交相关产品的赎回业务申请,并约定将赎回款直接用于认/申购相关产品的业务,其中赎回转认购仅限于东方红货币D赎回转认购至相关集合计划,赎回转申购包含东方红货币D赎回转申购至相关集合计划或相关集合计划赎回转申购至东方红货币D。

  二、业务办理时间

  1.赎回转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东方红货币D处于日常赎回开放期且拟转认购集合计划处于募集期的时间。

  2.赎回转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拟赎回产品处于日常赎回开放期且拟转申购产品处于日常申购开放期的时间。

  自2021年12月27日(含)起,投资者可通过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在上述时间内办理赎回转购业务,具体募集期或开放期请以管理人最新公告为准。

  三、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公告的赎回转购业务规则仅适用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通过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办理相关业务的投资者,相关投资者需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及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要求。

  四、开通赎回转购业务的集合计划范围

  开通与东方红货币D之间赎回转购业务的集合计划范围为管理人旗下开通了网上直销业务的集合计划,包含以下列表的集合计划及后续开通了网上直销业务的管理人发行或管理的集合计划:

  ■

  五、重要提示

  1.集合计划之间不支持相互赎回转购业务。

  2. 管理人有权调整赎回转购业务的相关规则及适用范围,并及时公告。

  3.敬请投资者在办理赎回转购业务前认真阅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赎回转购业务规则》,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调整赎回转购业务相关规则并公告。投资者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勾选同意即视为认可上述规则。

  4.风险提示: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产品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告所列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产品合同、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客服电话咨询或登录管理人官网查询,客服电话:4009200808;官网网址:http://www.dfham.com。

  本公告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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