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变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变更前占总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变更后占总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1

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

236,400.00

151,458.70

43.09%

131,458.70

37.40%

  

  

2

3D光学深度传感器建设项目

145,000.00

-

-

-

-

  

  

3

高像素微型摄像头模组建设项目

158,700.00

-

-

-

-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700.00

-

-

-

-

  

  

5

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

52,000.00

-

-

20,000.00

5.69%

  

  

6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

200,000.00

56.91%

200,000.00

56.91%

  

  

合计

832,800.00

351,458.70

100.00%

351,458.7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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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含利息收入)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44301560045631640000

42,519.48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020000100000254713

42,507.03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443066168013002985063

33,373.0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深圳公明支行

41020800040068875

33,360.09

  

  

合计

151,759.62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投入

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实施

主体

  

  

1

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

236,400.00

151,458.70

0

安徽晶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润”)

  

  

2

3D光学深度传感器建设项目

145,000.00

-

-

安徽晶润

  

  

3

高像素微型摄像头模组建设项目

158,700.00

-

-

南昌欧菲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700.00

-

-

安徽晶润

  

  

5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

  

  

合计

780,800.00

351,458.70

200,000.00

 

  

放大 缩小 默认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

236,400.00

207,400.00

  

  

2

3D光学深度传感器建设项目

145,000.00

122,600.00

  

  

3

高像素微型摄像头模组建设项目

158,700.00

120,600.00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700.00

25,2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780,800.00

675,800.00

  

(上接A23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0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7,524,11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29,999,976.6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14,587,002.7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590号验资报告。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1、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675,8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经公司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际投入情况如下(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单位:万元

3、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为贯彻执行公司《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高像素光学镜头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20,000万元;用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从事智能汽车、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领域相关产品的光学镜片和镜头业务。本次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20,000万元,变更涉及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5.69%。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募投项目投资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差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不足以完成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后续建设,不足部分由合肥晶超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投入解决。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次新增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创业大道与烔中路交汇处;

4、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四年;

5、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

6、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需约办公用面积3,500㎡,承重为300kg/㎡,不需要建设地下停车场;生产厂房面积3万㎡(其中普通车间1.5万㎡、无尘车间1.5万㎡),承重为800kg/㎡,需要建设污水处理站和危化品库;食堂、宿舍等配套设施;

7、项目投资计划: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其中设备投入32,000万元,流动资金20,000万元;

8、项目备案、环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已取得了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巢湖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110-340181-04-01-37148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正在办理中。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产品描述

镜片主要包含玻璃球面镜片、玻璃非球面镜片、塑胶非球面镜片、棱镜、平面镜、柱面镜、光学雷达元件等。主要应用于车载类镜头、红外镜头、VR/AR、运动相机、医疗、手机、电子产品等领域。

镜头主要为车载类镜头、红外镜头、VR/AR、运动相机镜头等。镜头是影像捕捉至关重要的电子器件,镜头受像素、规格、标准等要素的影响,但其主要组成仍由镜片、隔片(隔圈)和压圈、镜筒组成。

2、项目选址、占地等情况

项目拟实施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创业大道与烔中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约3.35万平方米。

3、项目必要性分析

(1)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满足产业链向上完善的需要。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向上完善光学领域产业链,促进公司“光学领域垂直产业一体化”战略规划的加速实现,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持续扩大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

(2)提高生产制造能力,适应下游需求的需要。公司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引进更加先进的生产和检测设备,进一步扩大镜头产能,充分提高公司光学镜片与光学镜头的供给能力,促进公司产业化规模的持续扩大;同时,公司将持续提高研发能力,吸引更具专业性的高素质人才,以满足下游市场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

(3)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提高产品品质控制能力的需要。未来,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主要产品的关键原料自给率将不断提高,将为公司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有力的支持,从而可以更好地吸引下游厂商订单,有利于客户关系的维护和稳定。

4、项目可行性分析

(1)政策可行性

2015年9月,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明确提出光学摄像头、夜视系统等具备图像处理和视觉增强功能的光学设备性能要与国际品牌相当并具有成本优势,我国自主市场份额要达到80%以上。2019年3月,在工信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布的《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中提出了“4K先行、兼顾8K”的总体技术路线,明确提出发展高精密光学镜头等关键配套器件,促使8K前端核心设备形成产业化能力。可以预计,随着光学镜片、光学镜头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国家政府将会出台更多有利于光学镜片、光学镜头等光学成像系统元器件的政策及优惠,为本项目的正常运行提供了充分的政策支持。

(2)技术可行性

自开展光学镜头业务以来,公司十分重视光学镜头研发平台的建设,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大研发建设投入,先后攻破了光学镜头的光学设计、结构设计、模具加工、镀膜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等相关核心技术,形成知识产权600余项,并已逐步获得大部分客户的镜头品质认证。

未来,公司将引进更多专业的、经验丰富的镜头设计及生产相关技术人才,继续加大光学镜头研发建设投入,持续开展相关研发活动,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

(3)经验可行性

目前,公司光学镜头相关业务进展顺利,现已完成大部分客户的镜头品质认证,并已实现批量出货,其中手机镜头的产销率已达95%以上。公司已具备光学镜头设计生产所需的研发、生产、质量管理和销售等经验,并为业务的开展配备了相关专业人才,可以很好地保证本项目的运营及扩建生产线的高效达产。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预计4年达产达标后预计镜片及镜头可实现总年产值约15.2亿元,年纳税约0.46亿元。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是根据公司历史情况、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初步估算的结果,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

6、项目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一支由博士、硕士、教授级高工组成的研发技术队伍,拥有10余年光电产业化的经验。2018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收购了富士胶片光电(天津)有限公司100%股权,取得富士胶片的手机、车载镜头及摄像头等相关领域的专利及许可1,040件。公司进入镜片镜头产业,是在自身优势产品基础上向上游高附加值零部件延伸发展。公司掌握了摄像头镜片及镜头模块生产的核心技术,本项目的技术风险有限。

(2)市场风险

车载摄像头、运动相机、VR/AR、红外镜头等需求的不断提升,再加上全球光电产业向中国大陆转移趋势仍在继续,公司抓住产业机遇、延伸产业链、扩大市场份额是顺势而为,项目产品市场风险较小。

三、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1、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投项目“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晶超,为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拟向合肥晶超增资24,000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20,000万元,以自有资金增资4,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合肥晶超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至25,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本次增资前后,合肥晶超股权结构如下:

注:上述各项信息以变更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3、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与公司关系:合肥晶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由于未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合肥晶超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均为0;

4、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合肥晶超增资后,募集资金仍将实施专户管理。合肥晶超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等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合肥晶超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目的、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2021年6月,公司发布了《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和保障措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公司将紧紧围绕“聚焦核心、创新驱动、夯实基础、行稳致远”的发展思路,通过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持续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和业务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水平。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及战略规划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旨在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持续提高智能汽车、VR/AR、工业、医疗、运动相机等业务的收入占比,使之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增长贡献领域。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已有项目规划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来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和安全。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后可能会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各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事项的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公司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原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有利于保障新增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欧菲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5、《合肥光学镜片与镜头产线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139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22年度,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思考”)、常州纵慧芯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慧芯光”)、南昌欧菲医疗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医疗”)、新菲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菲光”)、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精卓”)、江西新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菲”)和江西卓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卓讯”)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97,900万元。2021年1-12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94,095.57万元(2021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为267,071.66万元,2021年12月预计发生金额为27,023.91万元,2021年度相关具体数据以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蔡高校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同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2021年1-11月发生金额为实际发生金额,2021年12月发生金额仅为公司预估数据,2021年度相关具体数据以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三)2021年1-12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注:

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2021年1-11月发生金额为实际发生金额,2021年12月发生金额仅为公司预估数据,2021年度相关具体数据以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新思考电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3136898814

法定代表人:蔡振鹏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17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金嘉大道58号3幢1层

注册资本:10,237.494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常州纵慧芯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75BC4F

法定代表人:赵励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8日

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翔路7号

注册资本:2,518.149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芯片设计;芯片制造;集成电路、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从事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信息科技、新材料科技、新能源科技、光电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的销售,网络技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南昌欧菲医疗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94PDR4E

法定代表人:蔡展鸿

成立日期:2020年02月24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大道以南、航空路以东未来城产业园内

注册资本:1,046.755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医用口罩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3MA2U6RCF3X

法定代表人:郭剑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5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电子信息产业园A1栋

注册资本:341,785.9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 新菲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EKL64K

法定代表人:黄梅峰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凤归路3号2栋1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光学影像模组、光学光电元器件、光通信模块、光器件、光组件、通讯子系统、电子元器件、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光学影像模组、光学光电元器件、光通信模块、光器件、光组件、通讯子系统、电子元器件、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生产制造。

主要财务数据:鉴于新菲光成立于2020年10月20日,所以其2020年相关财务数据均为0。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526万元,负债总额为1,795万元,净资产为731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645万元,净利润为-1,129万元。

6、 江西新菲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200MA7BG44U99

法定代表人:蔡华雄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4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中医药科创城新祺周欣东杨路8号26栋二层1020室

注册资本:6,933.2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鉴于江西新菲成立不足一年,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为: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54,165.19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54,165.19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7、 江西卓讯微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200MA7BG46E0B

法定代表人:赵明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4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中医药科创城新祺周欣东杨路8号26栋二层1010室

注册资本:2,003.74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显示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鉴于江西卓讯成立不足一年,最近一期财务数据(经审计)为:截至2021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16,300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16,300万元;2021年1-9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蔡高校先生与新思考控股股东蔡振鹏先生为亲属关系;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为纵慧芯光董事;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为南昌医疗、新菲光、江西新菲、江西卓讯的实际控制人;安徽精卓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安徽精卓48.119%股权,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五)条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审慎认定安徽精卓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新思考、纵慧芯光、南昌医疗、新菲光、安徽精卓、江西新菲及江西卓讯系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新思考、纵慧芯光、南昌医疗、新菲光、安徽精卓、江西新菲及江西卓讯的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公司及子公司与新思考、纵慧芯光、南昌医疗及新菲光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与新思考、纵慧芯光、南昌医疗及新菲光拟进行的销售产品及服务和采购产品、服务及材料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二)公司及子公司与安徽精卓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产生的背景

2019年10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以现金及触控显示业务所需的经营性资产对安徽精卓进行出资,安徽精卓主要开展除美国大客户业务以外的触控显示相关业务(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披露的2019-135号公告)。

2019年11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安徽鼎恩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鼎恩”)签署《关于安徽精卓光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向安徽鼎恩转让持有的安徽精卓51.88%的股份(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披露的2019-147号公告)。截至目前,安徽精卓51.88%股份的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由于安徽精卓在手部分订单的制成工艺要求较高,公司深耕相关领域多年,具备成熟工艺及相关经验,因此安徽精卓计划向公司采购相关原材料及半成品,公司(包括相关子公司)将会与安徽精卓发生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公司预计2022年与安徽精卓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及子公司与安徽精卓的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是以市价为依据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三)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新菲、江西卓讯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产生的背景

(1)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西赣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江新区开投集团”)、深圳市欧菲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菲控股”)在江西省赣江新区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以公司所拥有的与境外特定客户触控业务相关的设备等经营性资产在江西省赣江新区出资设立公司全资子公司触控项目公司和新型材料项目公司。

赣江新区开投集团或其指定方、欧菲控股或其指定方、管理团队拟将共同出资设立投资主体SPV A(一家专门用于出资触控项目公司的特殊目的持股主体)和SPV B(一家专门用于出资新型材料项目公司的特殊目的持股主体)分别受让触控项目公司和新型材料项目公司的部分股权,并分别对触控项目公司和新型材料项目公司进行增资。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完成后,触控项目公司和新型材料项目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2021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展耀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与境外特定客户触控业务相关的设备等经营性资产在江西省赣江新区出资设立江西新菲、江西卓讯。

(3)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西展耀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展耀”)与赣江新区群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江新区群益”)、赣江新区新祺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江新区新祺盛”)在江西省南昌市签署《关于江西卓讯微电子有限公司、江西新菲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①赣江新区群益拟以10,542万元的价格受让江西卓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卓讯”)相应股权,同时以3,700万元增资江西卓讯。受让股权及增资完成后,赣江新区群益、江西展耀将分别持有江西卓讯71.80%、28.20%的股权,江西卓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②赣江新区新祺盛拟以33,500万元的价格受让江西新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菲”)相应股权,同时以15,000万元增资江西新菲。受让股权及增资完成后,赣江新区新祺盛、江西展耀将分别持有江西新菲70.73%、29.27%的股权,江西新菲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③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展耀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及其他资金需求安排,决定就上述事项放弃同比例增资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4)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此次交易完成后,江西新菲、江西卓讯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并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江西新菲、江西卓讯出表后将独立运营,但考虑到江西新菲、江西卓讯完成相关客户及供应商的认证以及将生产线从南昌搬迁至赣江新区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在上述过渡期内(预计为24个月,最终根据江西新菲、江西卓讯厂房建设、产线搬迁及相关客户和供应商的认证等具体情况而定),公司(包括相关子公司)将会与江西新菲、江西卓讯发生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1)公司预计2022年与江西新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公司预计2022年与江西卓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综上,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新菲、江西卓讯的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是以市价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公司与新思考、纵慧芯光、南昌医疗、新菲光、安徽精卓、江西新菲及江西卓讯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及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与新思考、纵慧芯光、南昌医疗、新菲光、安徽精卓、江西新菲及江西卓讯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97,900万元。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对公司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对于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示认可。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2022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拟新增的关联交易已经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本次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截止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欧菲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140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俊发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拟审议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陈俊发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拟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凤归路3号2栋一层至五层

(3)股票上市时间:2010年8月3日

(4)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5)股票简称:欧菲光

(6)股票代码:002456

(7)法定代表人:蔡荣军

(8)董事会秘书:郭瑞

(9)邮政编码:518107

(10)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11)传真:0755-27545688

(12)电子信箱:ir@ofilm.com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俊发,其基本情况如下:

陈俊发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曾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深圳维明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助理、深圳市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道泽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中共深圳市资产评估行业委员会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监事会主任。2017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征集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5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周亮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邮政编码:518068

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公司传真:0755-2754568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俊发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陈俊发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1-14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月7日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7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7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31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议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独立董事陈俊发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议案1、2、3、4、5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相关证券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2年1月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亮毕冉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2年1月7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1月7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90.00

99.00%

24,990.00

99.96%

  

  

深圳欧菲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0.00

1.00%

10.00

0.04%

  

  

合计

1,000.00

100.00%

25,000.00

100%

  


  

公司名称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262,263,437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261824992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凤归路3号2栋一层至五层

  

  

法定代表人

蔡荣军

  

  

成立日期

2001年3月12日

  

  

经营范围

开发、生产经营光电器件、光学零件及系统设备,光网络、光通讯零部件及系统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并提供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服务;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及其关键件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68,186.91

3,422,706.23

  

  

净资产

1,265,019.29

899,755.55

  

  

流动负债

1,220,380.83

1,644,085.93

  

  

非流动负债

382,786.79

878,864.75

  

  

 

2021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19,816.92

4,834,970.10

  

  

净利润

-371.94

-185,368.33

  


  

公司名称

合肥晶超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81MA8N1X1393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黄麓镇创业大道与烔中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

乐宇明

  

  

成立日期

2021年7月28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学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玻璃销售;玻璃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

2021年1-11月已发生金额(万元)

2021年1-12月发生金额(万元)注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服务

安徽精卓

销售产品和服务、提供劳务、厂房租赁服务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410,000.00

230,670.06

250,254.54

  

  

南昌医疗

销售产品和服务、提供劳务、厂房租赁服务

200.00

21.95

21.95

  

  

新菲光

销售服务、提供厂房租赁服务

1,000.00

641.55

719.13

  

  

新思考

销售产品和服务

6,000.00

30.41

30.96

  

  

纵慧芯光

销售产品和服务

1,000.00

440.16

480.6

  

  

江西新菲

销售产品和提供厂房租赁服务

20,000.00

3,658.00

6,163.16

  

  

江西卓讯

销售产品

1,500.00

2,001.13

3,748.13

  

  

接受关联人销售商品

安徽精卓

采购材料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1,200.00

1,257.92

1,326.89

  

  

新思考

采购材料

50,000.00

27,285.38

30,037.93

  

  

纵慧芯光

采购材料

600.00

585.41

628.31

  

  

南昌医疗

采购产品

400.00

215.17

215.17

  

  

江西新菲

采购产品

5,000.00

226.12

392.02

  

  

江西卓讯

采购产品

1,000.00

38.38

76.77

  

  

合计

497,900.00

267,071.66

294,095.57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

91,679.49

90,953.01

  

  

净资产

43,623.03

39,443.19

  

  

总负债

48,056.46

51,509.83

  

  

项目

2021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370.06

77,459.13

  

  

净利润

6,490.98

7,559.11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

52,955.42

31,856.59

  

  

净资产

46,236.18

27,246.70

  

  

总负债

6,719.24

4,609.89

  

  

项目

2021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24.90

5,291.21

  

  

净利润

-3,424.10

-3,816.09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

1,975.65

2,877.99

  

  

净资产

1,742.59

1,562.79

  

  

总负债

233.06

1,315.20

  

  

项目

2021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7.21

3,261.87

  

  

净利润

302.37

392.79

  


  

项目

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

643,211.84

532,164.05

  

  

净资产

239,150.71

261,621.60

  

  

总负债

404,061.13

270,542.45

  

  

项目

2021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9,313.97

239,091.69

  

  

净利润

-22,470.31

-79,583.02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定价原则

发生原因

  

  

安徽精卓向公司及子公司的采购

原材料、半成品

401,000

市场交易定价

生产经营所需

  

  

安徽精卓接受公司及子公司的劳务

厂房出租、提供劳务等

9,000

市场交易定价

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向安徽精卓

销售商品及劳务合计

410,000

-

-

  

  

安徽精卓向公司及子公司的销售

原材料及半成品

1,200

市场交易定价

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接受安徽精卓

销售商品合计

1,200

-

-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定价原则

发生原因

  

  

江西新菲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采购

原材料、产成品

8,000

市场交易定价

生产经营所需

  

  

江西新菲接受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租赁服务

提供厂房租赁等

12,000

市场交易定价

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向江西新菲销售商品及提供租赁服务合计

20,000

-

-

  

  

江西新菲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销售

原材料、产成品

5,000

市场交易定价

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接受江西新菲销售商品合计

5,000

-

-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定价原则

发生原因

  

  

江西卓讯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采购

原材料、产成品

1,500

市场交易定价

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向江西卓讯销售商品合计

1,500

-

-

  

  

江西卓讯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销售

原材料、产成品

1,000

市场交易定价

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接受江西卓讯销售商品合计

1,000

-

-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100

总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100

总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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