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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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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远程 公告编号:2021-089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孙公司上海睿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就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潜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上海一江经贸有限公司的有关纠纷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皖01民初2859号。

  二、案件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上海睿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一: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潜支行

  被告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被告三:上海一江经贸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判令三被告共同返还原告存款本金14000万元及利息18,396,526.2元;

  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三)诉讼事实与理由

  2017年12月18日,原告与被告一签订了协定存款合同书,合同约定原告将资金存入在被告一开立的银行账户。合同签订后原告将从母公司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借入的资金存入在被告一处开立的账户中,之后被告一于每笔款项存入账户后次日或当天即将该存款为被告三在该行的授信贷款违法违规做了保证金质押担保,并违法签订了无效的保证金协议。

  被告三在被告一处的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到期后不能偿还,被告一将原告的14000万元存款以担保保证金的名义扣收至被告三的账户偿还了被告一的银票贷款。原告认为双方签订的协定存款合同合法有效,存款资金已入账,因被告一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上述合计14000万元的协定存款被作为质押保证金扣划,给原告及上市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同时损害了广大中小股民的利益,被告一作为银行金融机构并为港股上市银行分支行存在重大责任,被告二作为被告一的上级分行且为合肥区域一级分行同样应该承担责任,各被告因违法违规导致原告存款资金被扣划应共同承担返还责任。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诉讼事项外,目前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未开庭审理,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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