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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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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167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办公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及租赁办公楼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平新城文华南路8号的保利商务中心2号楼首层商铺,第2-10、12-21层写字楼及地下部分车位,预计购买总面积约26,842.42平方米,交易价格合计约人民币30,773.30万元;同时承租保利商务中心2号楼第23-30层(共8层)写字楼,租赁面积约11,178.48平方米,租期十年。同日,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保利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顺德保利地产”)签署了《购买及租赁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及租赁办公楼的公告》。

  2020年3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蒙娜丽莎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智能家居”)就保利商务中心2号楼首层1-12号商铺分别与佛山顺德保利地产签署了《广东省佛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办公楼的进展公告》。

  2020年4月30日,蒙娜丽莎智能家居取得了保利商务中心2号楼首层1-12号商铺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暨购买办公楼进展的公告》。

  2020年6月16日,蒙娜丽莎智能家居就保利商务中心2座第2-10、12-21层商品房(共150套)与佛山顺德保利地产完成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及《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办公楼的进展公告》。

  2020年11月30日,蒙娜丽莎智能家居取得了保利商务中心2号楼201房-804房共50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暨购买办公楼进展的公告》。

  2021年5月26日,蒙娜丽莎智能家居取得了保利商务中心2号楼805房-1305房共33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暨购买办公楼进展的公告》。

  2021年11月3日,蒙娜丽莎智能家居取得了保利商务中心2号楼1306房-1706房共33套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暨购买办公楼进展的公告》。

  二、本次交易进展

  近日,蒙娜丽莎智能家居就购买保利商务中心车位与佛山顺德保利地产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及《补充协议》,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署主体

  1、出卖人:佛山市顺德区保利房地产有限公司

  2、买受人:广东蒙娜丽莎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商品房名称:保利商务中心车位

  2、商品房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东平新城文华南路8号保利商务中心。

  3、建筑面积:购买车位建筑面积共2,853.98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4、商品房规划用途:车库/车位。

  上述车位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交易金额及付款时间

  保利商务中心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1,500万元,双方约定在2022年2月28日前分2期支付全部价款,其中2021年12月23日前支付750万元,2022年2月28日前支付750万元。

  (四)交付时间

  出卖人应当在2022年8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车位。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蒙娜丽莎智能家居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是陶瓷制品技术开发及销售,本次购买车位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开展所需。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子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及《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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