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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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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1-079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董事8名,出席会议董事8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会议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选举赵鹏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股东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赵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鹏飞先生简历后附),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对赵鹏飞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审核,认为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赵鹏飞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选举余鹏翼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余鹏翼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余鹏翼先生简历后附),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余鹏翼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对余鹏翼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余鹏翼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拟对现有内部管理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能源事业部合并至规划发展部,撤销能源事业部。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月5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80)。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鹏飞,男,1983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国际金融硕士,特许公认会计师(FCCA),经济师,具有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独立董事资格。曾任沈阳绿色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干部等。现任辽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余鹏翼,男,1971年11月生,博士。曾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处副处长、审计处处长。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教授、会计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余鹏翼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21-078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董事赫英南女士的辞职申请。赫英南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赫英南女士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赫英南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其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赫英南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21-080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9日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刘通

  联系电话:0411-82512618

  传    真:0411-82691187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人民路71号2811A室

  邮政编码:116001

  电子信箱:liutong@chengda.com.cn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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