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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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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21—093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热电”)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4,4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8,15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

  日和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光耀热电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申请的用于建设海宁光耀天然气分布能源项目1号、2号能源站项目的4.9亿元固定资产项目授信额度,公司按持股55%的比例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2.69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分批次实施。(详见临2021-012、临 2021-016公告)。

  二、 担保进展情况

  (一)2021年2月24日,公司与恒丰银行签署了编号为“2020年恒银借保字第110101010021号”的《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光耀热电本次向恒丰银行申请2亿元期限为118个月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为上述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金额为11,000万元(详见临2021-017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已发生。

  (二)2021年12月16日,公司与恒丰银行签署了编号为“2021年恒银嘉保字第006号”的《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光耀热电本次向恒丰银行申请8,000万元期限为109个月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55%持股比例为上述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担保金额为4,4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为光耀热电单体报表,2020 年数据经审计,2021 年 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被担保人光耀热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占其注册资本的55%。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依据其与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于2021年12月16日签订的主合同(名称: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21年恒银嘉借字第009号)项下实际发生全部债权;主债权的币种、本金金额、利率、汇率,主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等均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涉及外币放款、外币业务结算、授信额度计算及其占用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主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其他约定事项:本保证合同项下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4,400万元为限,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以及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各项费用按照中国税收法规规定的各项税费。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各项费用等均以本金4,400万元相对应部分为限。超出上述限额的不属于保证人担保范围,保证人不承担超出前述限额(本金4,400万元为限及该限额相对应的利息等)的部分。本条与本合同第三条及其他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临2021-012、临 2021-016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97亿元(包

  含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8,15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报备文件:

  1、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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