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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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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4日和2021年12月16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分别刊登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23人,代表股份数1,022,474,38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3.687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5人,代表股份数998,940,48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2.681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8人,代表股份数23,533,9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0055%。

  (2)公司10名董事、5名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

  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均进行了单独计票,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王华堃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2月20日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其中,现场参会董事9人,电话方式参会董事1人,授权委托方式参会董事3人,其中:董事刘树森先生、董事孙晓峰先生均因公务原因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宋尚龙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张洪东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授权委托董事项前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

  5.会议列席人员:公司5名监事、3名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与绩效管理方案〉的议案》

  为有效落实《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十要素》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与绩效管理方案》进行修订,增加关于廉洁从业、合规诚信执业、践行行业和公司文化等情况的考核要求。

  本议案关联董事何俊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营业网点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武汉市江岸区新设一家营业网点,同意撤销四平紫气大路营业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监管规定具体办理本次新设及撤销营业网点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五)涉及的制度具体修订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的修订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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